百科游戏 手游攻略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的问题,以及和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1800人公告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聘用、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
参加了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
(二)招考名额
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5名(工作人员877名,工勤人员358名)。其中:州直50名(工作人员40名,工勤人员10名),卓尼县260名(工作人员200名,工勤人员60名),临潭县200名(工作人员150名,工勤人员50名),夏河县130名(工作人员100名,工勤人员30名),合作市120名(工作人员80名,工勤人员40名),玛曲县100名(工作人员72名,工勤人员28名),碌曲县140名(工作人员90名,工勤人员50名),迭部县110名(工作人员70名,工勤人员40名),舟曲县125名(工作人员75名,工勤人员50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大学专科(含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干部,中专(含中职)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社、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考生到州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报考州直或各县市招考的职位。
3、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考生,凭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市报名。
4、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2年10月3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因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5、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工作或退休、下岗职工的子女。
6、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
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费15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7日至29日,分别在州人社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聘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4、州公(交)发〔2009〕3号文件中聘用为交通协管员且目前仍在协管员岗位的人员。
五、考察
在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州、县市人社局分别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的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各职位的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派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甘南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冯文戈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卓玛州政府副州长
安旭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扎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杨晓林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杨建国州财政局局长
吴晓白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科长徐成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
八、监督
各县市必须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执行,未经州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和另设加分项。招考聘用工作由州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犯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0941-8213226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监督电话:州监察局0941-8213838
附件:2013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1800人公告
2013年度甘肃省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为了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考试网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3〕22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这次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本着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兼顾解决农牧村、城镇居民、低保户、零就业困难家庭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从扶贫帮困、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愿望出发。毕业生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录取,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参加了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工勤人员的招考只限于2013年度。
(二)招考名额1、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0名,其中:州直35名,舟曲县128名,迭部县360名,临潭县200名,卓尼县200名,夏河县90名,碌曲县165名,玛曲县60名,合作市62名。2、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勤人员500名,其中:舟曲县87名,迭部县68名,临潭县96名,卓尼县70名,夏河县36名,碌曲县40名,玛曲41名,合作市62名。
(三)招考条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条件: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2、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考条件: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并且是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者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家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考生。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四)招考范围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8日(共六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的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的考生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3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3]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2、报考州直和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考生可实行双向选择,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各县市考生按生源地报考本县市招考的职位或州直单位招考的职位,州直考生可自愿选择报考州直单位招考的职位或任何一个县市的职位。工勤岗位人员属于工人身份。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将报名考生的所有信息用电子邮件传交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3、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3年6月30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个别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外考生,凭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4、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亲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或退休、下岗的考生。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雹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6、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雹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证明。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交报名费20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日至2日,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和工勤岗位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有面试要求的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2013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1、藏族考生;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3、农牧村“两女户”、农牧村“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四、考察在州招考办的指导下,各县市人社局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州政府批复。各职位的录取办法是:州直和各县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各县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配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工勤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由县市人社部门分配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联系电话:
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0941-8213226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监督电话:
州监察局0941-8213838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增强文化自信,促进自治州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第三条公共文化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产品供给和活动组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优先促进农牧村公共文化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五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六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服务需要。第七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培养乡土文化人才、文化能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第八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第九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对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活动进行传播推广。第十条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第三方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第十一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设施和产品,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和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十二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规定,建设下列公共文化设施:
(一)自治州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剧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县(市)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体育场馆、剧场(馆)、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阅报栏、电子阅读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乡镇(街道)应当建有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公共文化设施;
(四)村(社区)应当建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体育活动广场、电影固定放映场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车站、机场、广场、公园、农牧村集贸市场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提供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中心、旅游景区(点)、旅馆等场所可以因地制宜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第十三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
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选址和布局,应当优化配置,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覆盖全面、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安全、实用、科学、美观、环保、节约,并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文章分享结束,甘南州人民政府网和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1800人公告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