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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本届政府(2003—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远近结合、以近为主的原则;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管理机制(一)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共同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以市政府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制度。责任期限与政府任期相同,一般为五年,各县(市)区政府与基层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期限可视情况自行确定。(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所承担环境保护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四)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内容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调整,须由下级政府呈报上级政府批准。有关工程项目可视具体情况以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由下级环保部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五)涉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由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确定,并按管理权限,将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六)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家和省级各类开发区。三、考评内容与指标体系各县(市)考核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环境建设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管理与执法等七个方面的指标;各区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管理与执法等六个方面的指标。(一)环境质量指标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TSP(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水环境各监测断面考核指标为河流水质11项指标、湖库水质13项指标。3、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2005年底以前,考核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市)区政府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六项污染物控制目标。2006年和2007年,按照省里部署,另行确定考核内容。按照“十五”总量控制计划的规定,各县(市)区将六项污染物排放量和净削减量分别落实到2003、2004和2005年,现已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可不制定削减任务,但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总量控制目标之内。(三)污染防治指标2007年以前,各县(市)区所有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要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各县(市)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四)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各县(市)到2007年前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建成一个环境优美乡镇;各区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每年要核定每个项目年度进展形象化目标和完成期限。(五)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考核各县(市)区每个年度环境保护投资占生产总值的百分比。环境保护投资包括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投入三部分。(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县(市)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18项指标。各区考核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及清洁能源使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8项指标。(七)环境管理与环境执法考核各县(市)每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环境信访结案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考核各区每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环境信访结案情况、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及所有规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四、考评办法(一)方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一签五年、项目一年一核定、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奖励、五年进行总评的办法。每年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委、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考评成绩优秀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评和任期总评是在各地自检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检查和抽测等形式进行。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任期总评按年度加权计入总评分,2003—2006年每年权重各占10%,2007年占60%。(二)评分各县(市)区考评满分为100分,并按如下规定评分:1、各县(市)环境质量指标18分。(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0分,其中TSP(PM10)6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各2分。(2)地面水环境质量指标6分。(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分。2、各县(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5分,各区20分。3、污染防治指标各县(市)22分,各区15分。(1)各县(市)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10分,各区15分。(2)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各6分。4、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各县(市)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及建成一个环境优美乡镇共15分,其中各项均为5分。各区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共16分,其中各项均为8分5、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各县(市)6分,各区10分。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县(市)考核分数达到68分(含68分)以上的12分;各区考核分数达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20分。7、环境管理与执法指标各县(市)12分,各区19分。(1)各县(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3分;环境信访结案3分;污染防治设施4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2分。(2)各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4分;环境信访结案率4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4分;污染防治设施和医院污水污染处理设施7分。各委、局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分。(三)要求1、考评数据来源要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有正式认定的手续。2、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各类监测数据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将监测指标纳入日常质量管理体系中,参与监测指标的考评。3、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有验收手续。企业长期停产、关闭等情况,视为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消除污染为原则)。未按期达标排放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发现对各种数据档案弄虚作假者,取消该指标分数,同时予以通报批评。五、奖励(一)县(市)区的奖励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按照年度考评和任期总评在县(市)设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城区设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等奖考评得分必须达到90分,二等奖考评得分必须达到80分。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评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2007年任期总评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二)委、局的奖励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评达到90分奖金3000元,80分奖金2000元;2007年任期总评达到90分奖金5000元,80分奖金3000元。(三)奖金来源及分配奖金来源由市财政预算列支。奖金的分配按单位和责任人的贡献确定。
绩效考核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目标:
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它是将中长期的目标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标,不断督促员工实现、完成的过程,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
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考绩不严,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这并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并且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强经营组织的指挥机能。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从而使考核成绩好的人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也可以使考核成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防止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结合奖惩原则
依据考绩的结果,应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不仅与精神激励相联系。而且还必须通过工资、奖金等方式同物质利益相联系,这样,才能达到考绩的真正目的。
6、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7、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评语)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等。
8、差别的原则
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评语在工资、晋升、使用等方面应体现明显差别,使考评带有刺激性,鼓励职工的上进心。
9、信息对称的原则
凡是信息对称,容易被监督的工作,适合用绩效考核。凡是信息不对称,不容易被监督的工作,适合用股权激励。这是经邦薛中行老师在多年的实战过程中得出的结论。
方法:
1、图尺度考核法(GraphicRatingScale,GRS):是最简单和运用最普遍的绩效考核技术之一,一般采用图尺度表填写打分的形式进行。
2、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RankingMethod,ARM):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其原理是:在群体中挑选出最好的或者最差的绩效表现者,较之于对其绩效进行绝对考核要简单易行得多。因此,交替排序的操作方法就是分别挑选、排列的“最好的”与“最差的”,然后挑选出“第二好的”与“第二差的”,这样依次进行,直到将所有的被考核人员排列完全为止,从而以优劣排序作为绩效考核的结果。交替排序在操作时也可以使用绩效排序表。
3、配对比较法(PairedComparisonMethod,PCM):是一种更为细致的通过排序来考核绩效水平的方法,它的特点是每一个考核要素都要进行人员间的两两比较和排序,使得在每一个考核要素下,每一个人都和其他所有人进行了比较,所有被考核者在每一个要素下都获得了充分的排序。
4、强制分布法(ForcedDistributionMethod,FDM):是在考核进行之前就设定好绩效水平的分布比例,然后将员工的考核结果安排到分布结构里去。
5、关键事件法(CriticalIncidentMethod,CIM):是一种通过员工的关键行为和行为结果来对其绩效水平进行绩效考核的方法,一般由主管人员将其下属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非常优秀的行为事件或者非常糟糕的行为事件记录下来,然后在考核时点上(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与该员工进行一次面谈,根据记录共同讨论来对其绩效水平做出考核。
6、行为锚定等级考核法(BehaviorallyAnchoredRatingScale,BARS):是基于对被考核者的工作行为进行观察、考核,从而评定绩效水平的方法。
7、目标管理法(ManagementbyObjectives,MBO):目标管理法是现代更多采用的方法,管理者通常很强调利润、销售额和成本这些能带来成果的结果指标。在目标管理法下,每个员工都确定有若干具体的指标,这些指标是其工作成功开展的关键目标,它们的完成情况可以作为评价员工的依据。
8、叙述法:在进行考核时,以文字叙述的方式说明事实,包括以往工作取得了哪些明显的成果,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是什么。
9、360°考核法:又称交叉考核(PIV),亦即,将原本由上到下,由上司评定下属绩效的旧方法,转变为全方位360°交叉形式的绩效考核。在考核时,通过同事评价、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客户评价以及个人评价来评定绩效水平的方法。交叉考核,不仅是绩效评定的依据,更能从中发现问题并进行改革提升。找出问题原因所在,并着手拟定改善工作计划。
10、科莱斯平衡计分卡(BalancedScoreCard,BSC):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利用BSC可以从财务、顾客、内部过程、学习与创新这四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测评。在使用时对每一个方面建立相应的目标以及衡量该目标是否实现的指标。
扩展资料:绩效考核(performanceexamine),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常见绩效考核方法包括BSC、KPI及360度考核等。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手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绩效考核
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离不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吧,关于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哪些?以下我伟欢迎大家前来参考借鉴!希望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
(一)自我考评。由本人对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自测和评价。自我考评结果供行政考评参考。
(二)股室考评。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股室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三)民主测评。组织局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年度民主互相测评,根据测评对象一年的德、能、勤、绩情况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民主测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四)行政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对干职工自我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相应的原始考核资料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行政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60%。
(五)计分方法。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股室考核得分×20%+民主考核得分×20%+行政考核得分×60%)×50%+奖励加分-惩处扣分。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考核总分200分)
(一)思想政治(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与非法组织。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3分)
2.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自觉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宗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3分)
3.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不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行为。(4分)
(二)学习提高(20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能根据需要独立进行微机操作。(2分)
2.自觉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其他学习活动,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3分)
3.每位干职工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或培训不少于48学时(3分),自读好书10万字以上(2分),自觉阅读党报党刊、教育报刊(2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3分),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3分),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3分)。(15分)
(三)作风纪律(40分)
1.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2.按时上下班,无旷工现象。病、事假或出差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报批,请病假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规定发给,一年内连续请假15天或累计请事假达30天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该项为0分。讲求办公效益,上班时间不闲聊,不串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会议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旷工(缺席)扣3分∕天(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扣2分∕次。(20分)
3.团结同志,礼貌待人。打接电话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接待来人来访做到热情大方,严格按程序规定及时办好有关手续,因工作拖沓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他人损失的酌情扣1~3分,并承担相应责任。(5分)
4.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说有损集体荣誉的话,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维护机关良好形象,严格保守工作机密。(5分)
5.严格财经纪律,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各种办公、生活资源,无超规超标、损公肥私行为。禁止用单位电话办理声讯、充值等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并给予与所耗话费等额的罚款。(5分)
(四)岗位职能(130分)
1.工作态度踏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完成领导、股室负责人安排和交办的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拉、效率高。(20分)
2.努力钻研所从事的业务,对本职工作得心应手,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做到失误少、成效好、群众满意率高。(20分)
3.及时认真阅处上级和相关部门转送来的各种公文,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按时准确地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因工作拖沓被相关部门督促通报每次扣5分,因办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该项为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20分)
4.做好主管工作文件、材料的起草,及时准确地校对,不出现差错。(20分)
5.自觉主动地按程序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不擅作主张。能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力所能及地为领导当好参谋。(20分)
6.主动配合其他干职工做好相关工作,不配合、找借口、工作未做好的每例扣2分。(15分)
7.按照“融入教师、走进课堂、贴近学生”主题活动要求深入学校指导、督促、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了挂片挂点的干职工每年参加学校领导、教师座谈会,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4次,参加学生座谈会并检查学生就寝、就餐等不少于4次,并且每次都要写出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报送秘书股备案。未安排挂片挂点的干职工,每年随同分管领导到有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并每次撰写调研报告1篇,报送秘书股备案。(15分)
(五)加分项目
1.个人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县级表彰的分别加10、5、3、2分。以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2.在国家、省(部)、市(厅)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分别加4、3、2分(2、1、0.5分),在县级“两办”信息及新闻媒体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加2(0.2)分。
3.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并被评为县以上先进的学校,给挂片、挂点领导干部加1分。
4.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三送”活动等中心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加2分。
(六)扣分项目
1.干职工出现违纪现象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从总分中扣5分;受到处分的,一例从总分中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受到刑事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
2.因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单位受通报批评的,一例从总分中扣5分。
3.挂片、挂点学校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一次从挂片、挂点干部的总分中各扣5分;有严重过失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
三、结果使用
(一)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津补贴发放挂钩。按“年度津补贴发放总额×干职工个人年终考核得分÷100=所得的津补贴”的公式计算发放每个干职工的津补贴。
(二)实行争先创优奖励。对争先创优的干职工除在考评中按上述办法给予加分外,并实行如下奖励:
1.对为完成特殊工作、紧急任务经申报批准加班的人员按50元/天·人标准发给加班补助。
2.对全年出满勤的干职工发给奖金300元。
3.当年被评为“先进股室”和“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600元;教育教学工作或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对相关股室或工作人员分别发给奖金3000、2000、1000、800元。
4.对有突出贡献的实行特别奖励。
(三)严肃考核结果。对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落后或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经年终考核确认后(构成违法违纪需追究责任者另行处理),给予分流下岗、降低待遇、调整岗位、调出机关、责令辞职等处理。
【相关内容】: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绩较突出,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而且提高幅度不够大,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在工作作风和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进改进提高。
不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处理明显有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在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的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明显不适应所在职位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5、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一次无故旷工2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假2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的;
7、一年中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0天、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
8、值班、值宿无故漏岗2次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
10、无故不参加全机关集中学习2次以上的;
11、无故不参加支部、各委办室组织的学习2次以上的;
12、因个人原因影响机关获得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好公仆活动等荣誉称号的;
13、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共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社会募捐、文娱体育等集体和社会活动的;
(二)个人考核办法及程序
1、平时考核
(1)自我考核:被考核人每月对本人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实;
(2)组织考核:各委办室负责人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3)各委办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每季度作出一次阶段性评价。
(4)各委办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本委办室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填写有关统计表。
2、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委办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简炼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意见;
(4)机关年度考评小组对各委办室负责人提出的个人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委办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先征求主管主任意见,再提出审核意见,报党组审定;
(5)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各委办室设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考核写实和与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领导小组会议的任务是:
(1)审议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
(2)组织半年和年终的工作目标考评,提出评优与奖惩的建议;
(3)其它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1)汇总年度目标计划;
(2)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
(3)组织检查或督办各委办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4)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各委办室在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自查考评工作。当月末或下月初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本委办室年度工作目标、月目标计划的综合和自查上报,配合目标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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