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游戏 手游攻略
2021年陕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1.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要求,贯彻落实“四个坚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管理,并在审批地招生;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4.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在贯彻落实“四个坚持”的基础上,明确了三项要求:一是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二是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
5.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的招生范围有什么不同?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5种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一是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二是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三是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地和原审批地招生;四是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五是辖区内小学学位富余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可统筹考虑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民办小学跨区招生须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所有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6.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在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同步登记报名的前提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一时间段开始招生录取,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
7.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8.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开发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在同级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9.如何查询各区县、开发区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5月21日,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相关信息可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10.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的要求,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登记报名,按“先入学信息审核、后登记报名”的程序进行。学生和家长登录本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安排,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审核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11.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各区县、开发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学校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开发区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3.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4.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一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二是专业检测通过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报名数据在公证处和监督团的监督下现场下载封存,公正性有法律保障。三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15.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我市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三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6.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各区县、开发区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全市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7.报名人数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对报名人数不足,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结束后,相关区县、开发区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8.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9.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21.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采取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2.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23.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开放日”如何开展?
为宣传和展示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家长更加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5月22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成效。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放日不少于3天。
24.什么是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
从2021年起,我市每年遴选一批有一定办学基础且有一定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从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培育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办好越来越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25.初中学校宣传的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有哪些?
取得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需具备“在生源初中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在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中,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原则是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在生源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6.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27.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8.如何防止“学托”“教育掮客”的骗局?
西安市教育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并对幼儿园大班家长和小学六年级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政府和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政策,不偏听偏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过程严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社会上有人宣称“可人为操作控制电脑随机录取软件,家长给一定费用即可保证摇中,如果没有被摇中将退还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是典型的骗局,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的诈骗伎俩,希望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果发现受骗,请保全证据,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任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都不会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9.今年我市招生入学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附件:2021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2021年陕西汉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
【#小升初#导语】考网从汉中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陕西汉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汉中市教育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1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对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两个《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2021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个别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采用竞赛成绩或证书招生等问题,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加重了学生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据此,我们出台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焦虑的重要举措。
2.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教体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学校在县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下,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3.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小学一年级截止2021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初中一年级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4.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答:不可以。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怎样招生?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入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在哪里知晓?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市教育局已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在“学在汉中”微信公众号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布,家长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二是统一管理原则。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统一时间、统一程序,进行同步报名,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开展入学登记、预留学位和虚假宣传活动提前组织招生等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公平公正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经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8.如何理解“免试就近”入学?
答:“免试”是指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9.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怎样招生?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本校初中;小学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初中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小学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初中招生计划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报名?
答:学生本人或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报名条,登陆“汉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要提醒的是,1个学生只能领取1次报名条,在哪个县区领取的报名条只能报哪个县区的学校,因此,学生及家长须慎重考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到学校所在县区进行资格审查。
11.能否同时报多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与招生?
答:不能。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个学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1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答:不能。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3.我的孩子已经在汉中市龙岗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我们可以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吗?
答:分两种情况:小学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小学直升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4.我的孩子户籍不在汉中,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申请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监护人可持居住、就业等相关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5.我的孩子户籍不在汉中,能否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答:可以。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到民办学校就学。
16.我的孩子户籍在汉中,目前跟随我在外地上六年级,能否参加今年的的小升初摇号?
答:可以。您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到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条、进行网上报名。
17.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市教育局成立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考试管理中心中考科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布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由所在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所在县区教体局至少有3名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18.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怎么办?
答: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户籍、住房等因素由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学区内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19.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能否通过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
答: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8号)有关要求,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20.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规定?
答: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到民办学校就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统筹安排,做到应入尽入,确保合理安排。
2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有何要求?
答:一是明确了优抚对象的四个类别。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②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③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④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二是要求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主要政策依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陕组通字〔2017〕72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功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汉中市军人子女入学教育优待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汉政联〔2016〕1号);《汉中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汉教发〔2018〕166号)等有关规定。
22.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了哪些纪律要求?
答:一是强调了义务教育招生“十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二是公布了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2021年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23.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日程如何安排的?
网上家长学校的注册方法
在网上家长学校,只有您注册了自己的id号码,才能在网上家长学校开始您的咨询服务活动。1、点击网站首页的注册按钮,出现以下对话框,你可以很简单的进行注册,系统会自动给你分配一个三人行号码,这个号码将见证你的努力,伴随你的成长。
2、注册成功后,作为专家,你就可以免费申请自己的咨询教室,开始一对一的咨询,同时你也可以申请使用讲座区的公用教室,开办传播您的教育观点。作为家长,你就可以听取免费的课程,或者选择你需要的专家进行个性的咨询。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