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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13条措施助力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
凤凰网房产郑州站快讯18日,河南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13条政策,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拓国际市场、创新招商方式等方面,给外经贸企业吃下定心丸。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指导企业搞好疫情防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制定疫情应对方案,做好日常防护物资储备,加强对返岗复工人员、新入职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筛查,优先保障企业一线员工防护用品,搞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严格内部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鼓励外经贸企业利用境外渠道优势,进一步扩大口罩、防护服等短缺物资进口。
二、积极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班,及时掌握本地区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和情况。积极参与当地复工复产协调帮扶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不配套、资金紧张等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保障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加快履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外派人员有序派出,避免产业链、供应链中断。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根据企业需求,可视情况出具有关证明,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台《河南省国际性展会项目组织管理办法》,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分类别、按不同比例给予支持。对具备境外参展条件的展会,鼓励企业在完善防控预案、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出行参展。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但在疫情响应期前已支付且确实无法追回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四、发挥政策性出口信保作用。积极协调中国信保河南分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加大信息、承保、保单融资等方面支持服务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业务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对疫情期间进口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投保保费一定比例的补助。鼓励企业通过加保出运前保险规避买方违约风险。开通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出险理赔,简化相关手续,加快定损核赔进度,在真实背景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应赔尽赔。
五、合理筹划调整经贸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及时对已安排的境内外经贸投资促进活动时间、规模、方式等进行科学调整。妥善做好已启动但因疫情影响终止的重大经贸活动的善后工作。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网上参展等方式拓展出口渠道,实现在线数字化营销;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远程办公、网络交易和离岸业务。针对招商对象需求,坚持结果导向,积极开展网络招商推介对接,科学策划细化、统筹实施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改变原有办会办展模式,探索建立“云招商”系统,组织“线上投资洽谈会”等活动。
六、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推进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服务保障重点外资项目。对合作对象明确、投资意向清晰的招商项目,主动寻求境外目标公司开展洽谈,激发合作意愿,确保疫情期间招商引资不停顿、不降温、有实效。积极推进在谈项目,及时了解外商决策进展,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持续深化投资合作。建立在建项目政务服务快速通道,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地、用工、水电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物资、完善防疫措施,帮助项目建设人员及时返岗、尽早开工、恢复施工,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七、积极创新招商方式。要进一步夯实招商基础,研究细化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充实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探索建立载体资源库、全产业链数据库、主导产业链目标企业库等,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前期规划布局。加大项目征集策划包装力度,围绕各地产业特色,梳理谋划一批产业项目,特别是要针对疫情防控中催生的网络在线经济、健康产业等,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储备一批生物制药、医疗康养、卫生保健等项目。完善投资促进信息化平台、专业招商网络平台等,整合各类资源,提升项目发布、对接、签约、服务等功能。引导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投资指引,充分宣传平台优势、产业特色,增强吸引力。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困难的特殊情况,构建新型投资推广、跟踪落实渠道,通过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境内外商协会、驻外机构等多种途径和微博、公众号、微视频等手段,开展不见面招商。积极采取“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确保招商成效。
八、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加强与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发挥企业“服务官”制度作用,持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日活动,密切政府与外资企业联系,及时传递疫情防控信息、国家和省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增强外资企业信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
九、加大企业法律援助力度。健全贸易摩擦和预警机制,及时公开发布疫情期间国际贸易风险提示,对贸易纠纷早发现,早处理。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指导企业向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受理即办,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组成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在省商务厅网站开辟专栏,通过发布信息、在线答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合规体检和法律咨询服务。
十、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出台《河南省省级外经贸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部分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外经贸发展,稳定业务,提振信心。指导各地尽早提出使用计划,明确资金重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下达一个月内拨付到相关企业,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招商引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对外经贸合作等外经贸项目资金评审进度,确保“项目等资金”。
十一、帮助企业应对融资难题。加强与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联络,开展网上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经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担保服务,缓解资金压力。支持各地尽快落实出口退税资金池、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资金池、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并及时兑现奖励。积极协调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加大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引导更多外贸企业使用政策性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进出口银行与省内商业银行开展政策性信贷资金小微企业转贷款业务,以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支持一批小微外贸企业;用好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十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开展在线提交申请、申领许可证书、审核备案;支持网络传输合同扫描件,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文本,网络传输关键页即可先行办理,确有必要的,疫情结束后对完整合同进行补充审核。对没有实行无纸化申领的货物,企业可通过邮寄或上传扫描件方式提交申请。对企业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纸质进出口许可证提供邮寄服务。持续提供便捷高效的出具原产地证书服务,企业即时申请、即时开通、自助打印,实现全流程“不见面申领”。对于出证量大并符合自主打印相关要求的企业,鼓励开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功能予以办理。对于出具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业务和出境ATA单证册的申办、备案、核销等业务,以最短时间完成在线申请审核和认证出证。
十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省政府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纳入省重点白名单的企业,成立服务专班,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确保政策落地。灵活运用疫情防控保障各项支持政策,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积极协调解决。建立健全联系企业制度,完善干部联企、部门联办、企业联动等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做到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
2020全国各省市复工复学时间汇总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可谓是非常之大,为了能够更快更好的阻断病原,将疫情的传染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全国各省都延迟了复工和复学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各地的详细通知情况吧。
湖北省复工:29日,湖北省省长王晓东在湖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省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
开学:湖北省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武汉市此前,武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延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延迟全市中小学、市属大中专院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视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请示上级同意后另行通知。
2月10日前,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假期各项工作。2月10日开始,各区教育局组织辖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展在线课程教学(方案另发)。
北京市复工:3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开学:北京大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恢复时间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上海市复工: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布,上海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上海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广东省复工: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开学:广东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
山东省复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该省还发布紧急通知,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
开学:山东延迟学校开学时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等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复工: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
具体开学时间和报名、开考时间,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自治区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复工:安徽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安徽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云南省复工:省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云南省内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复工:江苏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将由省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省开学:各类幼儿园在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的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同时,技工院校也将推迟开学,职业培训机构延缓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活动。
吉林省复工:全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日24时前复工。
开学: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不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各校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推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辽宁省开学:辽宁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河北省开学: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在开学日期确定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
复工:全市在建建筑工地,除因施工安全需要不能停工的和涉及疫情防控必需、抢险、抢修项目以外,一律推迟开复工时间。具体开复工的时间,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市统一部署安排,另行通知。
开学: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延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
河南省复工:郑州市场最新复工时间: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复工时间为2月25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复工时间为3月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复工时间为3月16日。另外复工复产需要符合落实疫情防控条件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等。
开学:河南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同时,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音乐和舞蹈类面试延期进行。
浙江省复工:截至2月3日调研了浙江某国企及旗下分子公司,其杭州、宁波区域2月15日以后工地陆续开工,金华义乌地区为2月21日后复工,温州地区由于疫情发展可能要向后延迟。
开学: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山西省开学: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陕西省开学: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学: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将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青海省复工:2月2日后,各地各部门应有序组织企业、建设项目开复工。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外地务工人员使用等情况,由企业自行提出开工申请,经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工业园区同意后,有序开工。各类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检疫查验和员工健康防护,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学: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日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西藏自治区复工: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用工涉及外来人员地域性广、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的风险。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适当顺延自治区所有新建、在建和冬季停工项目的开复工时间,做好未返藏施工人员的劝阻解释工作。
四川省复工: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开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各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此外,推迟四川省内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原定于2月份举行的校本部考点考试,以及四川省外高校原定于2月7日至15日在成都市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具体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最新消息,从2月3日起,将陆续推出2020春季学期中小学各学科涵盖全省所有地区使用的电子教材和“停课不停学数字教育资源专区”,为师生提供开放、免费服务。
重庆市复工: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开学: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延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市内高校延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研究,报市教委备案后执行。
贵州省开学:贵州调整全省春季开学时间,原定的全省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调整到2月下旬,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省复工:省内企业已开工的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其他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从目前情况看,春季开学时间预计要推迟到2月16日之后,具体时间仍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
江西省复工:江西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开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后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延迟开学预案,延迟开学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海南省开学:海南省各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准备,特别要提前做好延迟开学的预案。此外,取消高三提前一周返校,推迟幼儿园开园。
甘肃省开学:甘肃省教育厅于近日表示,要做好全学段不能正常开学的预案,并做好开学不能返回湖北学生的预案。
湖南省复工: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开学:湖南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28日,有消息称湖南省长沙市有些地方的中小学生寒假开学时间将延迟到2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延迟开学时间正在审批。
2022河南什么时候能复工
截止于2022年12月9日,河南已经复工了。
截止于2022年12月9日经人民网官网查询河南都已经陆续复工了。
河南省,简称豫,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郑州,位于中国中部,东接安徽、山东,北接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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