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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3(申请扬州2013年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百科 2025-12-23 08:34:03 手游攻略 阅读:6828次

其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3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申请扬州2013年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3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什么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扬州2013年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最后一次经济适用房已经分完了以后都是货币化了哦

扬州4月8日宣布:取消市区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大力推行货币化补贴。当日起至7月31日,开始接受首批货币化补贴申请。这意味着,今后当地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经适房保障,不再由政府分房子,而是自主从市场购房,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货币化,最核心的是“补多少钱”。扬州从去年开始调研,相关部门、社区主任、保障对象聚在了一起,听取意见,测算补贴,最终确定的补贴标准是2280元/平方米,并形成了一个补贴公式,每户的货币补贴额为: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房市场均价×经济适用房保障面积×30%。如此,1-2人户,保障65平方米,最高补贴15万;3人户,保障75平方米,最高补贴17万;4人及以上户,保障90平方米,最高补贴20万。

关于2013年度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着力提升民生幸福水平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扬州市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扬州市制定《2013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本细则不含江都区)。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今年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答:2013年度扬州市区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在1300元及以下,申报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今年经济适用房采用哪种方式实施保障?

答:今年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

三、经济适用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补贴款如何计算?

答:1、货币补贴标准。

2013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最高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具体补贴款计算如下:

(1)申请家庭属无房家庭(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除外),购房面积不低于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足额补贴,低于当年每户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得低于准入条件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按实际购房面积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2)申请家庭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3)申请家庭拥有私房的(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除外),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最少给予托底保障补贴8万元;

(4)申请家庭租住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的,必须退出公有住房后才可领取购房货币补贴;

2、租赁补贴标准

2013年度租赁补贴最高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11元/人•㎡•月(使用面积13.5㎡、14.7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每户每月补贴额按(18㎡-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1元/人•㎡•月×保障人数的方法计算(已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必须扣除),每户不少于198元/月。

四、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申请的审核程序?

答: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申请由社区、街办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并公示认定。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查表》及其他材料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

(2)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后在各社区张榜公示;

(3)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符合条件的进行复审并盖章确认后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4)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对无异议申请家庭按照其申请发放相应的通知书、补贴凭证或发放补贴。

五、申请经济适用房保障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答:申请经济适用房保障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

(4)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3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申请扬州2013年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3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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