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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现象学(知觉现象学的目录)

百科 2025-12-23 11:54:24 手游攻略 阅读:6526次

胡塞尔的现象学和科学之间的区别

胡塞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门真正的科学的哲学[1](P359)。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胡塞尔是通过实证科学发现了通往哲学之路的”[2](P169)。而这又与他个人经历中的科学背景直接相关。胡塞尔在中学阶段(1869-1876)就展示了数学和天文学上的兴趣和才能。在莱比锡大学期间(1876-1878)他学习过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在柏林大学期间(1878-1881)曾师从数学家克罗奈克和魏尔斯特拉斯。1883年,胡塞尔以《变数计算理论的论文集》在维也纳大学取得数学博士学位。在跟随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布伦塔诺学习期间(1884-1886),他和当时的马赫协会以及之后的维也纳小组的成员一样,是在一种对实证科学的成就倍加推崇的氛围中接受哲学熏陶的。1887年,胡塞尔在施通普夫的指导下完成教授资格论文《论数字概念·心理分析》。在哈勒大学任私人讲师期间(1887-1901),胡塞尔继续研究数学和逻辑的基础问题,除了同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审查人之一的数学家康托尔保持密切联系之外,他也是当时德国少数几位回应弗雷格所提出的算术基础问题的哲学家之一。在作为当时的数学中心之一的哥廷根大学任教授期间(1901-1916),他同希尔伯特及其助手柯朗、克莱因等人一样,都认为数学的目标是一种普遍形式的公理化规范科学。同时,胡塞尔也对数学家布劳威尔、物理学家韦尔非常熟悉,柯瓦雷是他这个时期的学生之一。在弗莱堡大学任职期间(1916-1928),他的研究班中有逻辑学家卡尔纳普和涅尔。在退休之后(1928-1938),他依然在对逻辑基础问题和近代科学进行考察和反思。

“科学”(Wissenchaft)一词在德语中完整地保留了“认识”(wissen)这层涵义,胡塞尔也是在这种传统中来理解科学的,实际上这同古希腊意义上的与dóxa相对的epistéme有着相近的含义。哲学在古希腊是与科学一体的,在这个体系中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对经验事实的确证,另一个是为人的思想和行为寻求普遍的准则和理性。前者属于近代意义上的科学知识,主要是经验事实方面的学问;后者属于哲学,是关于事物产生及其演化的始基即“自然本性”的学说[3](P85)。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中充分表现了科学和哲学的一体化状况,形而上学在这个体系中被称为第一哲学。而胡塞尔认为“早在古代的哲学观念——这种观念在一切存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中有其统一性——中,就同时包含一种存在的有意义的层次,因此包含存在问题的有意义的层次。因此,形而上学,有关最高和终极问题的学问,就获得了诸种学问的王后的尊严。只有形而上学的精神才赋予一切认识,一切其他学问提供的认识以终极的意义”[4](PP.19-20)。现象学作为第一哲学为科学奠基,就是要恢复哲学作为追问arché意义上的始基和本原的学问,而非仅仅作为命题的原理或者因果律的意义的学问。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科学”一词对于胡塞尔来说不仅仅意味着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科学,而是具有哲学与具体的事实科学双重层面上的含义。

在哲学层面上,他认为“就哲学的观念而言,哲学对我来说是最普全的并且在彻底意义上的‘严格’科学。作为这样一种科学,哲学是源自最终论证的科学,或者可以说,源自最终自身负责的科学”[5](P406)。严格科学意义上的哲学“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需求,并且在伦理一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6](P1)。这种哲学观可以在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向最终论证、最终奠基的回溯被理解为向认识主体的“意义给予”之成就的回溯,这种回溯是直接进行的,自身负责的,任何间接的中介都必须被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在获得了经过最终论证的真理之后,哲学的任务还在于,将这种真理付诸于实践并且根据这种真理而承担其主体性的责任与义务,这也是一门哲学伦理学和价值论的中心任务[1](PP.358-359)。而现象学就是这样一种严格科学意义上的哲学。斯特洛克认为,作为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胡塞尔的现象学可以在四个方面予以限定:1.一种确定的现象学方法,这种方法是描述性的并在还原中获得一种特殊的明察,也就是本质地明察到世界的被给予性样式,以及获得超越论的态度(transcendentalattitude)①;2.“无预设”也就是“无前提性”的要求;3.获得“绝对”知识的要求;4.对知识奠基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所有的具体知识和所有的科学知识都能够建立起来[2](P32)。

因此,现象学必然要向自身提出两点本质要求:严格性和彻底性。“严格性”是指,超越论的现象学不仅要从一个绝对清晰的开端出发,而且在其每一个步骤上都力求达到绝对的清晰性和最终的有效性。胡塞尔说:“这个开端是指:它的绝对清晰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本己意义上所预示出的方法以及绝对清晰地给出的最低层工作领域的实事。在任何地方都不可放弃彻底的无前提性”[6](P69)。“彻底性”是指,超越论的现象学将一切“客观性”都回溯到最终的基础或起源上。胡塞尔认为,他的现象学体现出一种崭新的科学理想,即“一种从直到一切构成物之最后的原初根源上,并因此也是从一切在这些认识构成物中认出的存在之原初的真正意义之最后的原初根源上,对自身进行理解的,并对自身辩护的科学之理想”[7](P143)。同时,现象学这两点本质要求又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彻底性”必须以“严格性”为基础,因为只有从一个绝对的开端出发并在每一个步骤上都能获得绝对的正当性证明,才能保证向最终的基础或起源回溯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严格性”也必须从“彻底性”中获得支撑,因为只有回溯到最终的基础或起源上,才能在“严格性”之每一个步骤上达到最终的有效性、亦即获得绝对的正当性证明[8](PP.9-10)。胡塞尔认为,作为这种严格科学的哲学,在现象学之前“尚未开始”[6](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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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求详细解说)

《纯粹现象学通论》德国著名哲学家、现象学运动的创始人和领导者,是作者代表作《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哲学的观念》的第一卷,通称《观念Ι》。阐述了通过现象学还原排除本质认识的障碍,获得先验纯化的自然视野,进入现象学领域的先验现象学基本立场,对当代哲学影响很大。《纯粹现象学通论》-作者介绍胡塞尔(1859-1938),德国著名哲学爱,现象学运动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其思想对当代哲学影响甚大。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笛卡尔的沉思》、《欧洲科学的铖机与先验现象学》等。《纯粹现象学通论》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是二十世纪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几位思想家之一。他于1900/1901年发表的两卷本《逻辑研究》,使他成为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重要哲学思潮之一的“现象学运动”开创者。早在现象学运动初始,胡塞尔便提出“面对实事本身”的主张,要求摆脱传统和权威的束缚,搁置已有知识和信念,直接审视我们所看到的问题本身,从而获得哲学研究的全新对象、全新视角和全新方法。这个主张后来为德国的海德格尔、舍勒和法国的梅洛—庞蒂、萨特等一大批著名思想家所认同、接受和传布,成为现象学运动的最著名口号,甚至被看作是“哲学的基本思想”,即通过对世界与人生之根本一再重新起始的发问和思考,不断获得新的本原认识与思维动力。

尽管后来的现象学家在这个方向上获得了不尽相同的成果与结论,但胡塞尔本人通过“现象学还原”方法所获得的领域是“纯粹意识”。他希望能够借助于“本质直观”的方法来把握纯粹意识的本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因此,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双重意义上的“纯粹”意识现象学:既从实在世界中纯化出来,也从经验事实中纯化出来。

《纯粹现象学通论》是胡塞尔《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的第一卷,通称《观念I》。这部著作初次发表在由胡塞尔主编并于1913年出版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第一辑上。《观念I》体现了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立场。它的问世意味着胡塞尔完成了从《逻辑研究》时期的描述现象学立场向后期的先验现象学立场的过渡,因此这本书不仅包含的内容繁多,而且在书中有几条思路纠缠在一起。法国现象学哲学家利科甚至说,“很难把《观念I》当作一部可单独加以理解的书”。

然而这种对全书而言的弱点在这份选编的文字中却可以得到克服,因为我们在这里只须关注书中一个最重要的或最清晰的思路,而不必旁顾其他。这个思路与胡塞尔在撰写《观念I》时所抱有的两个基本意向有关。本节选本的选编就是根据这两个意向来进行的,它们用胡塞尔自己的话来说是“关于纯粹现象学的方法和问题”的研究:首要的目的是一般方法问题,即“寻求”进入现象学领域的“各种途径”。这里选编的是其中的一条途径:从现象学还原到本质直观的途径,它导向纯粹现象学的问题领域。它们构成本节选本第一、二部分的内容。其次的目的是现象学问题领域的开发,即获得关于“纯粹意识的最一般结构的确定观念”。换言之,在沿方法道路达到纯粹现象学的领域之后,这个领域的基本形态如何展现自身,纯粹的意识流如何在先验的观察者面前展现自身的结构。这里选编的是胡塞尔在书中较为集中和连贯的相关分析,它们构成本节选本的第三、四部分内容。

当然,本节选本不可能成为胡塞尔思想的总体概述,它甚至还不是他的(现象学)哲学的一个导论,至多只是他的纯粹现象学的一个导论,或者说,是《观念I》基本思路的一个缩影。或许它可以引发读者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兴趣,并提供一个进入他思维领域的入口。“现象学”的基本含义

现象学从它的“受洗”[1]至今恰好有了整整一百年的历史。它的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在1900/1901年发表两卷本的《逻辑研究》,第一次公开而坚定地提出以“现象学”命名的哲学理论与方法。在此之后的三十年里,伴随《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笛卡尔的沉思》、《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胡塞尔)、《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舍勒)、《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文学的艺术作品》(英伽登)等一系列现象学经典著作的发表,现象学的影响日趋滥觞,普遍地作用于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一大批现象学哲学家产生出来:普凡德尔、莱纳赫、舍勒、盖格尔、海德格尔、英伽登、帕托契卡、芬克,如此等等,他们使德国哲学本世纪前三十年的历史深深打上了现象学的烙印。海德格尔曾在回忆录中回顾说,“现象学……在各种不同的领域中——主要是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决定着这个时代的精神。”[2]更有人甚至说,在这三十年的德国精神生活中,没有一个创造性的成就不与现象学有或多或少的关系。

当然,这个状况没有沿续到胡塞尔1938年的逝世便被政治局势的变化所中断。纳粹主义在1933年的上台迫使犹太血统的胡塞尔隐居家中,断绝了与外界的交往。以后的事态发展使得一大批思想家流亡国外。加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现象学运动在欧洲基本处于沉寂状态。

直到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由于梅络-庞蒂和萨特的基本著作的问世,现象学精神才再次得到弘扬。《知觉现象学》、《想象物——现象力的现象学心理学》、《存在与虚无——关于一门现象学的本体论的论述》等等,所有这些标题都标志着现象学运动在法国的一次复兴。“没有一门哲学能像现象学那样强烈地作用于四、五十年代的法国思维”[3]。与这两位现象学家同行的还有诸如莱维纳斯、利科、亨利、阿隆等人。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思想加以展开,并且一同构成了法国现象学的特殊风景线,以致于人们有理由说,“法国找到了它的胡塞尔和海德格尔”[4]。

六十年代以后,虽然人们已经纷纷开始撰写现象学运动的历史[5],但这些历史似乎只对上半世纪以德、法为中心的现象学思潮有效,它们始终无法跟上广义现象学运动的发展。最宽泛意义上的现象学和现象学方法至今还在发挥效应。撇开对现象学运动的专门理论研究和历史发掘不论,当代世界哲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如德国的哈贝马斯、施密茨,法国的福柯、德里达、拉康、李奥塔等等,他们都处在与现象学的对话领域。现象学现实效应的最明显例子就是,今天的思想界已经将“认识论中心主义”看作是以往哲学的狭隘偏见;然而如伽达默尔所说,“‘认识任务的转变’是通过现象学而取得的”[6]。除此之外,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与逻辑学或心理学一样,现象学如今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被纳入到哲学训练的基本教程之中。

今天当人们在谈到最初的现象学运动时,许多当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已经或多或少地被忘却。“现象学”一词所引起的联想主要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哲学思考。但他们所代表的那个精神视域曾经是并且仍然是十分广阔的。现象学研究的前辈罗姆巴赫在1998年的“现象学之道”文章的一开始便说,“胡塞尔不是第一个现象学家,海德格尔不是最后一个现象学家。现象学是哲学的基本思想,它有一个长长的前史,并且还会有一个长长的后史。”[7]

如果现象学的确可以被看作是哲学的基本思想,那么它的基本含义与意义何在?

一.“现象学”的基本含义

日久月深,在100年后的今天来纪念这个运动并且回顾它的内在意义应当是一个较为成熟的时机。然而我们或许首先要弄清一个问题:我们是否确切地了解了,“现象学运动”这个概念所指的究竟是什么?虽然我们一再地讨论“现象学”或使用“现象学”这个概念,但往往是在一种相当含糊的意义上。梅络-庞蒂在1945年的《知觉现象学》“前言”中便曾发问:“什么是现象学?在胡塞尔最初著作半世纪之后。还提出这个问题,可能显得很奇怪。可是这问题离解决还远着呢?”[8]伽达默尔也曾说,“几乎每一个可以划到现象学运动中去的学者都提出过‘现象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并且对问题的回答都各不相同。”[9]如今又是半个世纪过去,而问题看起来仍然没有能够获得完全解决的迹象。在这里,所谓“哲学什么也证明不了”的“哲学的耻辱”[10]似乎重又成为现象学的“耻辱”。就此而论,现象学对哲学的改造和创新似乎很难说是成功的。

的确,另一位法国现象学哲学家莱维纳斯已经指出,由胡塞尔所倡导的现象学并没有完全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哲学并没有成为由一批研究者所从事的、带有最终结论的严格科学。哲学很有可能就排斥这种精神生活形式”。但是,莱维纳斯同时也认为,“胡塞尔的某些希望已经得到了实现。现象学将一些哲学家联合在一起,但并不是以康德主义联合康德学派、斯宾诺莎主义联合斯宾诺莎追随者的方式。现象学家并不去从事胡塞尔所明确表述的那些命题,他们并不仅仅献身于对他著述的解释或他著述的历史。他们的活动的方式有相近之处。这种一致性与其在于对一批确定的陈述的赞同,不如说是在于接近问题的方式。”[11]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首先可以说,现象学意味着一种共同的接近问题的方式。接下来,我们或许还可以借用施皮格伯格的话来更为确定地说:所谓现象学方法,它的根本统一就在于:“非常执拗地努力查看现象,并且在思考现象之前始终忠实于现象”[12]。今天的现象学家仍然坚持,正是这种特殊的查看方式才赋予了现象学以一种启蒙哲学的特征、一种特殊的光学的特征,它探讨那些不为人注意的偏见、貌似的生活自明性;正是通过现象学的观察方式,许多不言而喻的东西成为可疑的[13]。

但是,除此之外,我们是否还能够把握住更为具体的现象学内涵呢?按照现象学史家施皮格伯格的说法:现象学有四个由宽及窄的不同范围界定。我认为这四个“现象学”概念虽然有其合理之处,但仍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和说明。它们在略作改造之后便可以大致地被理解为:一、最广义的现象学概念。它包括所有那些符合现象学的公认标准,但主观上没有参加现象学运动的人。具体地说,它将诸如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塔诺、施图普夫等等也包括进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看作是现象学运动的成员。二、广义的现象学概念。它也就是胡塞尔在1913年期间所设想和表述的方法意义上的现象学。赞同这个现象学纲领并将它自觉地加以实施的思想家,诸如一定阶段上的尼古拉.哈特曼、萨特、海德格尔等等,甚至包括以后的伽达默尔乃至新现象学的创始人施密茨以及某个时期的德里达,都可以看作是这个意义上的现象学运动成员。三、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概念。研究内容上的特殊性使这种现象学有别于广义的现象学:它较多关注意识现象,尤为关注各种事物的主观显现方式。早期的现象学家如哥廷根学派、慕尼黑学派,当然也包括舍勒,稍后的梅络-庞蒂、古尔维奇等等,都可以纳入到这个范围之中。四、最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概念。它是指胡塞尔本人所逐渐发展起来的现象学。我们今天常常将这个意义上的现象学特别称作“胡塞尔现象学”。

知觉现象学的目录

前言

引论传统的偏见和重返现象

第一章“感觉”

第二章“联想”和“回忆的投射”

第三章“注意”和“判断”

第四章现象场

第一部分身体

第一章作为物体的身体和机械生理学

第二章身体的体验和传统心理学

第三章身体本身的空间性和运动机能

第四章身体本身的综合

第五章作为有性别的身体

第六章作为表达和言语的身体

第二部分被感知的世界

第一章感知

第二章空间

第三章物体和自然世界

第四章他人和人的世界

第三部分自为的存在和在世界上的存在

第一章我思

第二章时间性

第三章自由

译后记

引用著作

主要译名对照

本文链接:https://bk.89qw.com/a-110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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