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游戏 手游攻略
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有用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有用吗现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取消了吗
是的。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发27号)取消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考来有用吗
有用。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7号)取消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是6月20-21日举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证书值钱吗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含金量不是很高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适用于在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考试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即将制定物权法,我国的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已临关键阶段。对土地权利整体建设,提出四项基本条件,即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符合宪法原则、符合国情、与民法典和物权法相衔接等。在土地权利制度的总则规定中,提出应当坚持权利法定原则、权利绝对原则、登记原则、权利特定原则、顺位原则。对土地登记应坚持“五统一”原则。具体权利细则,在保留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一是让土地使用权完全进入市场,二是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立建筑权、耕作权、抵押权。
我国的土地权利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其中的原因,首先是经济体制在整体上已经踏上了向市场经济的更高级阶段迈进的步伐,土地的权利将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地进入市场机制,这样,改革初期从香港引进的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的而越来越不满足需要的土地批租制度,就必须从根本上予以更新。另外,正在酝酿制定物权法典,这是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以土地权利为核心的不动产法将肯定是其最重要的内容。另外土地法的制定也在积极地进行。在这种形势下研究设计土地权利制度,不但对经济体制进一步的发展有现实意义,而且对未来民法典或者物权法典的立法将发生巨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 上一篇:国庆节的意义?国庆节的意义英语
- 下一篇:翡翠岛攻略,翡翠岛游玩攻略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