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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湘潭人才考试网

百科 2025-10-22 20:05:52 手游攻略 阅读:4972次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和湘潭人才考试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以及湘潭人才考试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1湖南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71人】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71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http://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或大专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限未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21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及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人员。

8.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四、报考办法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2021年7月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信息上传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9点,时长120分钟。笔试科目见《岗位表》,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10:00至7月18日上午9:00前。

2.笔试开考比例为1∶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审查同意,专业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于报名截止后公布。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部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六、资格初审

1.入围资格初审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下同)。所有入围资格初审人选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公布。

2.因出现资格初审不合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最低开考比例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用人学校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公告。资格初审对象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如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初审不符,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合,取消资格。

4.关于资格初审的几点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2021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

(3)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七、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未达1:4开考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通过资格审查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

3.《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见《岗位表》。

5.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6.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成绩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7.面试总成绩:面试只有试教环节的,试教成绩为面试总成绩。面试要求有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

8.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

9.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最终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各用人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湘潭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拟聘用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湘潭人才考试网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为什么今天进不去湘潭人事考试网的报名入口

应该是网络问题,报名的人数太多导致服务器承载不了了。你记得金湘潭那里有扎报名点,你去那里看看撒。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速看!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2022年工作人员了,公告计划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公开的招聘条件详见下面的公告内容,下面就跟随我的步伐一起来看看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吧!

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2个选调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

7.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考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收费。准考证由考生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

(二)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公开选调的网上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5日8:00至17: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为准。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选调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实际参加面谈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开招聘中湘潭市福利院的医生、康复师岗位;湘潭市殡仪馆的殡葬服务岗位;湘潭市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利用1、文物保护利用2岗位;湘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流调岗位;湘潭日报社的新闻采编、新媒体我、摄影摄像岗位;湘潭电视中心的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1、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2岗位;湘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的制作人员岗位等12个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公开选调中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的副主任(管理7级)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面试成绩合成

(1)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人员不符合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选调人员,不予聘用、选调。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选调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刑法》。

十三、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公开选调)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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