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游戏 手游攻略
最近很多小伙伴在找国际法的定义的相关内容,以及国际法的定义英文原文对应的知识点,劳动晚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国际法的定义》的相关资讯,另外还找了一部分有关《国际法的定义英文原文》的内容,文章篇幅比较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急需关于《国际法》的一些简介……谁最先提出的?他所阐述的思想是……
- 2、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 3、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 4、国际法的概念包括以下哪些要点?
- 5、搜国际法不是国际私法历史上的名称
急需关于《国际法》的一些简介……谁最先提出的?他所阐述的思想是……
图书馆 招聘信息 服务指南 校园掠影 校园论坛 迎新指南 国际预科
[ 首页 ] [ 机构设置 ] [ 行政管理机构 ] [ 学生工作部 ] [ 思想教育 ] [ 国防教育 ] [ 军事理论课 ]
国际法
国 际 法
第一章 导 论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际法的名称、定义和作用
二、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
三、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第二节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概说
国际法是由一系列调整国际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组成的,这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国际法的渊源。条约和习惯是主要的渊源。
二、国际条约
三、国际习惯
四、一般法律原则
一、概说
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这两个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国际法在国内的效力
三、国内法在国际裁判中的作用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 说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联合国宪章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一、联合国宪章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 国际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二、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原则
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四、不干涉内政原则
第三章 国家领土
第一节 领土和领土主权
二、领土主权
第二节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一、南极地区
二、北极地区
第四章 海洋法
第一节 概 说
一、海洋法的概念
二、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三、海洋法的编纂
第二节 海域的划分
一、海域的划分
二、领海基线
第三节 内 水
一、概说
二、港口
三、海湾
四、海峡
第四节 领 海
一、概说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
三、领海的宽度和测算
第五节 毗连区
一、概说
二、毗连区的法律地位
第六节 专属经济区
一、概说
二、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三、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
第七节 大陆架
一、概说
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三、大陆架的界限
第八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一、概说
二、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法律地位和通过制度
第九节 群岛水域
一、概说
二、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第十节 公 海
一、概说
二、公海的法律制度
(一)公海自由
(二)航行制度
l.航行权。 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有权在公海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这称为“航行权”。
2.船舶的国籍
船舶在公海上航行必须悬挂一国的旗帜。船舶取得船旗国的国籍,因而受船旗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3.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
军舰和国家的非商业性服务船舶,在公海上有完全的豁免权,不受船旗国以外的任何其他国家管辖。但军舰在公海上有权对其他船舶行使下述权力:(1)登临权。(2)紧追权。
(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四)捕鱼及养护生物资源制度
第十一节 国际海底区域
一、概说
二、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和管理制度
三、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和生产制度
第五章 战争法
第一节 概 说
一、战争的概念
战争是国家之间的武装冲突所造成的法律状态。战争和武装冲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对战争权的限制
三、战争法和战争法的编纂
第二节 战争的开始及其法律后果
一、战争的开始
二、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战争法规的内容
第四节 战时中立
一、战时中立的概念
二、战时中立制度
第五节 战争的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一、战争的结束
二、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
第六节 战争犯罪及其责任
一、战争犯罪的概念
二、惩办战争罪犯的国际法原则
三、纽伦堡原则对非国际性战争及武装冲突的适用
( 2006-04-18 16:00:47 )
[本站统计]
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国家法的定义:国际法指的是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那么国际法的特征也是很多的。一.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二,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来制定的法律;三,国家法采取与国内不同的强制方式。国际法主要依靠的是有组织的国际强制机关加以维护,和国内法不一样,国内法的强制方式是以国家本身的行动为准。所以说国际法的范围更大。
国际法主体包括了国家、国际组织,还包括争取独立的民族和交战团体。个人在特定领域(如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领域)也有主体资格。国际法按其适用范围,有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之分,而其中一般国家法,指的是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的国家法,特殊国际法是对少数一个或两个国家产生约束力的国家法。但是,本质上来说,只有一般的、普遍性高的国际法才能被大家接受,所以特殊国际法也要受到一般国家法的一个制约。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中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在很长一段时间,国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至今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基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国家也被称为原始和完全的国际法主体。第二个是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二战”以后,国际组织大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其也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最后就是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而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这就是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和范围了,希望能帮到你。
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是,且是指若干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也是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拓展资料:
依照国际法,共处的各主权国家一律平等。它们只能对在其领域内的人和事行使管辖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从领海到公海的紧追权或者报复权)才被允许对在其领域外的人和事行使管辖权。各个国际法主体除受普遍适用的国际习惯法的规则约束外,不经它同意,不得令其承担任何外加的国际义务。
参考资料;国际法
国际法的概念包括以下哪些要点?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国际法性质(名称,定义,特征,性质)【后面的题目不写了,你对照课本看一下】
第二节渊源有哪些
第三节国际法编纂主体
第四节理由与依据
第二章
第一节 概念,强行法
第二节 七项原则
第三节 哪国,时间 ,背景
第三章
第一节 要素有几个,国家类型及代表
第二节 国家豁免的内容 豁免的放弃
第三节 国家和政府承认的概念 区别 为何对交战团体加以承认
第五节中国的承认逆条件
第四章
第一节 国籍概念 国籍取得和丧失
第三节 何为外交保护
第四节 概念
第六章 【重点】
第一节 领土组成
第二节 多国河流的限制
第三节 国家领土取得和变更形式
第六节两极地区的地位
第七章【重点】
第二节 P153的图
第三节 港口和海湾
第五节 边境通行和无害通过的区别
【其余章节仔细看内容】
第八章 搞清二者的区别
第九章【重点】
第一节 何为外交
第二节 国内外交机关 使馆和领馆的区别 等级 特别使团的地位
第三节 使馆的外交特权
第四节 领事馆的外交特权
第五节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第十章
第一节 条约特征
第二节 条约的保留
第十一章
第三节 联合国主要机关 专门机构
第十二章
第一节 何为国家责任
第三节 解除行为不法性的情况
第十三章
第一节何为国际争端
第二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第十四章
第三节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第六节 重点关注国际人权
搜国际法不是国际私法历史上的名称
根据国际法泰斗王铁崖先生(前南斯拉夫刑事法院法官,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在经典著作《国际法引论》一书中的的观点,见P16:
国际法这个名称加以“公”字,成为国际公法,这是除德国以外不少欧洲大陆学者常用的名称.这个名称主要是以与国际私法相区别为目的的.但是,一方面,国际私法在本质上不是国际的也可以说不是属于私法的性质,而另一方面,国际法既然是规范国家直接的关系的法律,当然属于公法的性质.因此在“国际法”中加以“公”字使其成为“国际公法”,是没有必要的.
我理解下王老的观点是,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是不同国家间法律冲突的解决与适用,换言之,国际私法的内容多数是有内国法规定的,只不过调整的法律问题常带有了涉外的因素,与国际法的定义“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有很大差别,国际私法中以冲突法为核心,重在法律的选择与适用.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阁下多阅读这方面的书籍,心中自有答案!
以上就是国际法的定义和国际法的定义英文原文的相关信息啦,不知道有没有找到你想要的内容呢,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