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游戏 手游攻略
最近很多小伙伴在找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以及企业的经济特征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劳动晚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的相关资讯,另外还找了一部分有关《企业的经济特征有哪些》的内容,文章篇幅比较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经济性质是什么,企业性质分类
- 2、什么是经济性质?
- 3、经济性质怎么填
- 4、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
- 5、经营性质有哪些?
- 6、企业性质如何分类?
公司经济性质是什么,企业性质分类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扩展资料
1998年9月,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份的规定》,对我国的经济类型进行了重新划分。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的经济成份划分为两大类别,共五种成份类型。第一大类为公有经济,其中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成份类型;
第二大类为非公有经济,其中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三种成份类型。在具体确定企业经济成份时的推算方法是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确定经济成份。
即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作为国有经济成份,集体资本作为集体经济成份,个人资本作为私人经济成份,外商资本作为外商经济成份。
新的经济成份类型划分,为观察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提供了一个更为准确、全面的工具,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经济类型
什么是经济性质?
经济性质是指该种经济成分内部的生产关系。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扩展资料
注册资本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2、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经济性质怎么填
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
经济性质为该种经济成分内部的生产关系,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扩展资料:
经济性质的相关内容:
1、某一社会包含何种经济成分,取决于这一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自原始社会末期以来,各社会形态所包含的经济成分都不是单一的。
2、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所有制经济居主导地位,还存在平民的个体所有制与残余的原始公有制经济等。在封建社会,地主所有制经济居主导地位,还存在自耕农、半自耕农、小工商业者的个体所有制与残余的奴隶主所有制经济等。
3、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性质
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经营性质有哪些?
问题一:公司的营业性质都有哪些 10分 营业的性质是商事关系的存在形式,实体意义营业是商主体的存在形式,表现为营业财产以及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总体,是以商号、营业范围、企业财产和员工等要素组织形成的营利功能体;营业使商人与民事主体相区别。
企业的营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性质。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营运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问题二:企业的经营性质有哪些?? 经营性质包括公司公有制、非公有制性质、股份制性质、个人独资性质、个人合伙性质、中外资性质等。
问题三:企业性质有哪些分类,怎么分的?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 个体户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唬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问题四:什么是“经济性质和经营方式”? 经济性质是指该种经济成分内部的生产关系,比如说将企业划分为: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这就是经济性质;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批发,零售,运输业,咨询服务等
问题五:经营性质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内的叫经营性质。
问题六:经营场所性质是指什么? 经营场所性质:
指的是经营场所有权,也就是经营场所是自己建设的或者是通过租赁的方式来经营的。
经营场所: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条件,厂房、店堂的大小是确定企业经营规模的依据之一。所以必须把住所和经营场所作为企业法人的主要登记事项
企业法人住所:
企业法人住所――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心场所。
在法律上规定企业法人住所的意义,主要是为了确定以下几项内容:
(一)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二)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三)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企业没有固定住所,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问题七:什么是公司业务性质? 是贵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就矗贵公司所在做的业务或经营产品等等,公司和经营范围会显示在公司和执照上的,别人一看就知道贵公司的经营什么了.
问题八:办理营业执照都有哪些类型? 一、 营业执照的种类
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现行我国的营业执照分为以下几种:
1.1988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主要颁发给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全民(国有)、集体、联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该版的《营业执照》也颁发给依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1988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内容为“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登记机关、注册号”;《营业执照》的主要内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性质、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登记机关、注册号”。
2.1994亥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颁发给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1994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内容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注册号、成立日期、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的主要内容为“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注册号、成立日期、登记机关”。
3.2001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颁发给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属于分支机构性质的办事处),包括参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港澳台资企业(下同)。2001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内容与1994年版基本相同,差别在于2001年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加了 “分支机构”事项,并将“营业期限”称为“经营期限”。在实际运用中,2001年版与1994年版的差别,还有注册号的编号和企业类型。颁发给外商投资企业的2001年版,注册号是由各被授权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予以编号,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而言,外资企业编号为“浙杭企独……”;中外合资企业为“浙杭企合…….”;中外合作企业为“浙杭企作……”。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96号令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将原该《细则》第三十九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的字样全部删除。同年 12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更换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版式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停止颁发”199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并要求在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时换发2001年版的营业执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已经失效,成为历史。
4.颁发给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2006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根据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5)第197号《关于对公司注册登记启用等四种新版证照的通知》,颁发给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1994年版相比,增设“实收资本”事项;“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修改为“公司类型”;删除“登记机关”,以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方式表明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删除“登记机关”,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方式表明登记机关。另外,营业执照的尺寸以及“须知”的内容等都作了调整。
5.颁发给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2006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根据2006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工商外企注函(2006)28号《关于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通知》,颁发......
企业性质如何分类?
一般分类:
1、国家行政企业
2、公私合作企业
3、中外合资企业
4、社会组织机构
5、国际组织机构
6、外资企业
7、私营企业
8、集体企业
9、国防军事企业
事业单位分为:
1、社会公共福利性单位,如医院、学校、图书馆等。
2、本身无行政权力,但受有行政权力部门委托,部分代为行使行政行为的单位,如交通局下属的车辆检测中心、科研部门等。
3、由行政机关设立的福利性商业机构,宾馆,招待所,警用物资商店、公开发行的内部刊物部门等。
扩展资料
在我国还可以按照经济类型对企业进行分类。
1、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
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即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雇工数额应在8人以上。
这类企业原以经营第三产业为主,现已涉足第一、第二产业,向科技型、生产型、外向型方向发展。
4、股份制企业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既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该种类型是较为适用于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等。
6、联营企业
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7、外商投资企业
这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也包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我国法律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经中国有关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资企业。
8、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
9、港、澳、台
这是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在法律适用上,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经济类型上它是不同于涉外投资的经济类型。
10、股份合作企业
这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他标准分类
按规模分,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按组织机构分,企业分为:工厂,公司,初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性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种类
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企业的经济特征有哪些、企业的经济性质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上一篇:括号的作用(括号有什么作用)
- 下一篇:天津动物园攻略?天津动物园攻略图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