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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简介,王献之简介故事(王献之的艺术气质)

百科 2025-12-23 18:59:19 投稿 阅读:38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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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献之简介(魏晋南北朝——王献之!)

王献之简介(魏晋南北朝——王献之)王献之简介(魏晋南北朝-王献之)

东晋大书法家王献之(344-386)生于山东临猗。他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他的父亲和儿子在历史上一直被称为“二王”。王羲之家的几个儿子都精通书法,但王献之最有天赋,敢于创新,不受父亲约束,为魏晋以来的现代书风和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文字在风格和魅力上超越了他的父亲,米菲称他为“如火如灰的一击,甚至无缘无故的结束。如果他粗心大意,他称之为“一本书”,意思是草书上的“一本书”。他还劝父亲“移风易俗”,显示了他创作书法的勇气,不愧为后世称赞的“小圣人”。字紫晶,东晋琅琊(今山东临沂)人,生于“书圣”之乡王献之(344-386)。他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他曾担任州主簿、郎书记和长史。后迁建武将军、吴兴太守,谒中书令,故称“大陵”。书法史上素有“小圣人”之称,与父亲并称“二王”。

以《洛神赋十三行》为代表的王献之楷书,玉树临风,笔调工整,犹如大家闺秀,姿态旖旎。

王羲之从小就教他书法。据说西志有一次从背后拔出笔来,试着测试他的笔力,叹了口气:“这以后你应该有个大名字了!”可见王羲之很早就对他寄予厚望。根据王羲之的《笔势论》,“告诉你儿子要尊重你,我发现你的书在本质上是高人一等的,但我还没有定下规矩”,“现在我写了一本《笔势论》的书,会开启你的启蒙”,“这本书是一本关于乐毅的书”,“我会把它藏起来”。提供真正的书籍洞察力,不仅仅是在技术上。而且还能把兴趣渗透到书法中。相传有一次出门,看到北亭新刷的白墙很干净,就拿着扫把蘸了泥,写了方丈大小的字,让观者感觉像是堵了一样。Xi对着美女叹了口气,问是谁干的。每个人都回答说:“气浪。”

王献之的黄帝唐铁

王献之的书法思想高超而有远见。他劝父亲改变身体,但在十五六岁时,他的哲学观点的深度似乎与他的年龄不成比例,但这是事实。张汤怀观《书议》记载王献之对其父云:“古之曹彰,未能恢弘洒脱,与真身不同。今天穷伪轻微原则极度草民化,行程之间没必要走。成年人换个身体也是合适的。”贤治认为物贵灵动,曹彰的人物独立,博罗的头发长,不能表现出更雄壮的气势和逃避的节奏。经过深入研究,他认为曹丽和行书之间可以有一个突破“去法”的方法,并建议父亲“改造身体”。王献之对传统书风的深刻研究和对创新方式的细致探索,确实令人瞩目。

书法的创新变体是灵魂主宰和指引这位书法家的后代,c .他想突破到法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也想超越父亲,照耀你,比蓝色更好。在何宇的《书桌上》,谢安尝王献之:“你的书为什么像右军?”回答:“所以赢。”安云:“物论不同。”紫晶回答说:“全世界都知道。”王献之不是一个无知的人,他的自我评价不是废话。根据孙的《书谱》,西河去了京都,留下了题壁。给它偷偷擦掉,又写了,以为写得好。习之回家看到它,叹了口气,“我去的时候真的喝醉了。”心里觉得惭愧。这个谣言说明,虽然我对和父亲竞争感兴趣,但我也有自知之明。他献上父亲的书,转交给张志。他不仅建议父亲“改变身体”,还实践了另一种创新方法。王羲之的书法是中国书法由“古”的审美范式向“今”的审美范式转变的重要里程碑。王羲之在当时的楷书和草书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整合,在楷、行、草、李、灞芬、、等方面都处于一个极好的状态。“讨论者认为,江左、中、韩鞭长莫及的西河曹礼,骨力远不及其父,但颇具魅力”。王献之不满足于魏晋时期书法用笔的大量使用,它结合了古拙厚朴的形态,有着独特的方式。红豆博客以扎实的传统技法和自制的刚正不阿的创新态度研究书风,将汉魏以来朴素的书风转化为自然洒脱、飘逸便捷的草书风,推动了中国书法文化自觉时代的到来。

王献之的《会帖》

王献之潇洒,超脱世俗礼仪,而且“浪漫爱情是一时之冠”。《蜀端》曾记载:晋太康新建太极堂,谢安想让儿子尊榜,以为是天下之宝,却很难说会问起凌云台。紫晶明白他的意思,但他认真地说:“魏王中将,你宁愿有这件事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认识韦德也就不长了。”谢安不再勉强。有时候别人向他要书,却很少得到;即使强大的力量逼迫他,他也不为所动。王献之的书法是发自内心的,所以,“如果他高兴,他会做一支笔”。至今,他留下了“以书练裙”“劈纱衣”的传说,比如在杨欣的新白绸裙上写字,在好男孩的白纱细衫上挥舞。王献之则相反,像他的父亲一样,用高尚的心灵和形而上学的意义去体验自然。王羲之云:“上山吟道如镜游!”王献之还说:“从上港路上去,山川对比,让人应接不暇。如果是秋冬,特别难怀!”当代美学家宗白华认为,金人的艺术造诣之高,不仅基于他们对趣味的超越、对神秘世界的深度渗透、对个性与生命力的尊重,更在于他们的“激情”!无论对于自然,对于寻求哲学,对于友谊,都有话要说。(《世说新语》《晋人之美》)王献之和他的父亲一样,也擅长丹青。桓温尝了尝他的画扇,但当他提供一个时,他错过了,误掉了一点墨水。他干脆把它画成了“黑驳犟牛”的地图,特别精彩。易在扇子上写了“驳牛赋”,写得巧妙。先娶了谭的女儿和表妹。后来她被迫离婚,她是新安公主,她后悔了一辈子。她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人,后来成为傩皇后,女儿也很会读书。他一生中尝过的许多味道都变成了或明或暗的颜色,这些颜色也被涂抹在他的书谱中。现代人侯景昌说:《洛神赋》被抄了很多遍,但还是有它的精神=与《兰亭序》相比,两本书的风格相差甚远。王献之写了曹植的《洛神赋》,这是一本直书。显然,他改革了父亲的文风,吸收了古代西汉的笔法。让方莉整体用直笔,用直笔献真书,让真书变得美观创新。除此之外,洛神赋的笔法渊源也可以探知。如果与郗鉴《春华亭帖》中的“灾帖”相比,两者相似;可见,父书的改革也是由于岳家的笔法。这为研究书法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二王”与父亲书法艺术之比较:王羲之与王献之书法艺术之比较,在书法史上众说纷纭,褒贬不一,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王献之的《丰兑帖》

王献之可以在继承父亲文风的同时进行创新。当他十四五岁的时候,他曾经对他的父亲说:“古代曹彰没有繁荣。今天的贫穷和伪轻微的原因是极其基层。如果不尴尬,不如去法国搞定。成年人应该改变他们的身体。”他已经觉得时尚应该是简约、变化、美好的,他必须将民间书法的“伪写生”与曹彰的纵向排列相结合,追求婉约、流畅、宽广的新风格。在父亲书法的巨大阴影下,王献之勇敢地走了出来,创造了自己的“大凌体”,即曹凯间的草与草。

与父亲相比,王献之的气质更加轻松豪放,书法有一种险峻奔放的气势,而且他的书写速度也更快。情感在线条运动中起主导作用,开启了气势节奏凌驾于法度韵味之上的浪漫风格。

呈现的“一本书”比张志的“一本书”还要完美。他的代表作《十二月邮报》从文风入手,很快就变成了气势恢宏的扫草风,毫无中和之意。取而代之的是充满张力、蠢蠢欲动的红豆博客笔和轰轰烈烈的情感宣泄,有着不同于王者的新美感。

王献之的《不要给邮报打电话》

王献之对自己独创的“大文体”和“一本书”非常有信心。有一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父亲相比如何?”回答:“当然比他强!”谢安说:“大家讨论的情况不是这样。”神医再次回答:“普通人哪里知道!”(《王进西志传》)当然,王献之的字难免年轻自负,对于自己的书法和父亲的书法的不同,他也有自己的见解。在他的自负中,也能看到他创新的自信。王献之深受父亲的影响,不墨守成规,迎合他人,却保持着充沛的创新精神和独立的个性,这使他的书法在金代达到了又一个高峰。他与父亲并称“二王”,对后世书法影响很大。

仔细比较Xi献的笔,可以发现王羲之经常使用内笔的笔法,转锋而转,既利方圆,又严骨法;另一方面,王献之以外拓转笔,一枝独秀,刚健有力。西河书法强调骨力,含蓄收敛,其书法具有中庸之道所蕴涵的雅美;除祭外,恣意奔放,书法讲求力度,善于扭锋,使之转下,有明丽阔奢之美。明代,冯方《书》说:“右军用笔内而锋多,故法严而入迷;紫晶用笔展开,侧身锋半,精神散而妙。”

早年师从父亲《乐毅论》学笔法,以小楷写《洛神赋》(《玉版十三行》),继承了王羲之的书法风格。这本书刚柔并济,虚而简,直而刚健,飘逸,是他少年时代的杰作。前人评价王献之的《玉版十三行》是“龙跃清泉丹雪舞”。精准和匠心,走心。“用笔延伸,结得匀称。

王献之的《第二十九邮报》

行书的代表作品有《二十九日帖》(唐钩抄),全长大方,给方正增加了侧面的体型、高度和长度,增加了动感的性格,剧本与草融为一体,文笔自由,表现出献情自由的风格。

王献之鸭头丸

走草的代表作是《鸭头丸帖》,有几行字,既不走也不草,个性鲜明。是传世真迹:“鸭头丸,所以不好。当你确定要集合时,你应该和你见面。”一共十五个字。这部作品充分展示了王献之“写草”的美学观。两次蘸墨的自然书写中,墨色由浓变淡,节奏起伏、神韵变化非常自然空。于昆曾说:“草书自汉代张之传下来,只是官奴。”清代,吴启祯在《书画书》中称赞此帖说:“(此帖)书法飘逸优美,自然有趣,是至高无上的产物。”

王献之的《中秋邮报》

让我们一起欣赏王献之传世国宝《中秋帖》,体验王献之的高超技艺

【名帖介绍】

《中秋帖》传世为金、(宋代画家米芾临摹)纸本,手拿27x11.9cm厘米,3行,共22字。现在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

“中秋帖”,又称“十二月帖”,是东晋传入王献之的草书。本来是五行三十二字,后来被剪掉了两行。现在只有三行二十二个字。清朝乾隆年间,他被纳入皇宫,与“速雪清帖”“袁波帖”并称“三绝”。甘龙遂以“三溪堂”为御书房之名

“中秋帖”是“宝金斋发帖”和“十二月剪帖”的不完全复制,原帖在中秋节前也有“十二月剪到不行”的字样。帖写在竹纸上,东晋时做不到,北宋时才出现。从线笔可以看出,所用的毛笔柔软无意,而晋代用的是硬笔用心,吸水性差。提笔、压笔、翻笔往往不能让红豆博客活得自由自在,而且往往是贼作,所以写出来的效果也不会是那种丰富醇厚、线条连贯、行云流水的飘逸。盛《大观楼》曰:“此书法迹古厚,黑鲜,却大如胖夫人。虽然不是钩针,但很可能是宋人的仿制品。”根据当代书画鉴定家的研究,大多认为它在宋代米芾附近,所以同样有价值。

卷前介绍了高宗·李鸿皇帝行书中的“宝”字。

标题的第一部分“玉龙”与水隔绝。

在帖子正文的右上方,乾隆御用的标题上签着“金中秋帖”的字样。

卷后有清代董其昌、项、乾隆等题字,其中有乾隆皇帝和丁的一幅画。

卷水前后,有宋代北京的“宣和”内府、南宋的内府、明代的湘边原、清代的吴婷、内府等。

此帖收藏于宋代宣和、绍兴内府、明代项、清代内府。民国时,溥仪带他出宫,分散在民间。新中国成立前,他和王迅的铁一起被香港一家外资银行当押。1951年底,典当期即将到期,国外有人打算购买。周恩来总理立即指示有关部门将其买回,并进入西藏故宫博物院。

帖写在竹纸上,东晋时做不到,北宋时才出现。从线笔可以看出,所用的毛笔柔软无意,而晋代用的是硬笔带心,吸水性差。笔的提、压、转往往不灵活,小偷经常出现。丰富、醇厚、连贯、流畅、优雅的效果是写不出来的。

2、王献之的艺术气质

于钟华/文

我在一篇文章里,将锺繇、王羲之和王献之称之为“古典三家”。锺繇的成就主要集中在真书,王羲之则是行书和草书,王献之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开创出行草书。当然,这三家并不是完全隔开的,而是某种意义上三位一体的。

就三人的时间先后而言,可以说王献之的创新难度最大,有两位那样的巨匠前辈,非有超绝的才智,想往前走一点的压力可想而知。“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王献之真是这样的大英雄,而其书,用唐人张怀瓘的话说,就是“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意思是说,王献之其人是才高识远,其书乃是最为风流者。在我看来,一句话,王献之是一位极具艺术气质的书法家。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会说某某人具有艺术气质,某某人很有艺术范儿,此人可能就是留着长发(当然是指男性),穿点常人不敢穿出去的衣服而已。但到底什么样才是真正的艺术气质呢?今天,我们通过王献之这一艺术范儿来加以总结,或许会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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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鹅群帖 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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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肾气丸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第一,真有才华。

俗语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其实是有真才华方能真风流。张怀瓘称王献之的书法是“最为风流者也”,展卷一览,相信人人都会认同张氏的判断。王献之的风流来源于他的超绝的才华。什么是才华呢?我个人认为首先是语言的才华。语言的才华不是表现在话唠,而是话少,但少而精,几个字就能直指事物之要害,能发事物之内蕴。王献之和他的父亲一样也是属于寡言之人。据《世说新语》载:“王献之曾与其兄徽之、操之前往拜访谢安,二兄多言俗事,献之仅寒温数语而已,深得谢安的赏识,称‘小者佳’。人问其故,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世说新语·言语》记载王献之美文,曰:“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可谓寥寥数字,已尽人行山阴道中之实况,美不胜收。

才华还展现在对于一个事物准确预判的能力。回顾书法史,会发现魏晋时期乃是中国书法发展的最为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既是文字变革的终结点,同时又是中国书法的本源汇成期。书法的本源指的是书法的发展经过秦、汉数百年的集聚、渗透后开始形成一个泉眼,即将喷薄而出,但需要“人”这一通道的介入。所以,这就需要有才高识远者意识到这一大变局:蜕变古法,羽化而出新法。这时,王献之的眼光就显现出来了。《法书要录》记载:“子敬年十五六时,常白逸少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踪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王羲之当时的反应是“笑而不语”。我们有理由断定王羲之是默许这个小儿子所做的这一历史性判断,而且还有几分得意,因为可以确定的是王羲之本人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可能正在做着这方面的尝试。试想,王献之当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能够做出这一惊人的判断,并且对自己的父亲进行建言,这需要什么样的才华啊!

魏晋时期是中国书法研究者永远研究不透的一段历史,我将之称为中国书法的古典期,锺繇、王羲之、王献之三位一体,节节推进,最终完成了中国书法得以成为中国书法的重大历史任务。历史就是这样,总有先知先觉者敏感地看到历史的车轮的痕迹,作出预判,并参与其中,最终完成任务。如果说锺繇将书法(文字)从隶书、章草这一朴实的古法中带向真书,但那层隶书的硬壳依然紧紧地裹着锺繇的书法,王羲之还是看到了这一未完成的任务,轻轻将这一粒“稻谷”外的谷壳磨碾而去,晶莹剔透的大米放出光芒来。王献之,则是看得更远、更高,在建议父亲进一步将书法(汉字)从真书推进到行书,从章草推进到今草后,自己又披挂上阵,在真行草之外别开一天地—行草。细细想来,不得不为王献之的才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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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保母帖 美国佛利尔美术馆藏

第二,有强烈的表现欲。

王献之有强烈的表现欲,这是稍微涉猎书法者都很清楚的,也是大家津津乐道之事。但凡有才华者都有很强的表现欲,但表现欲往往建立在自信的基础上,而自信又是建立在强劲的实力基础之上。

孙过庭《书谱》中记有一段关于王献之的逸事:“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说是有一天,王羲之要到都城建康(今南京)去,临行之前在墙壁上题了几行字。而他的小儿子王献之看父亲走远了,于是就将父亲的字迹涂去,自己模仿一遍在墙壁上,自我感觉还是不输于父亲的。等到王羲之返回家里,看到墙壁上献之所仿字迹,长叹了一声说:“我去的时候真是喝醉了!(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之差呢?)”献之听到后,心里感觉到很惭愧,知道自己与父亲还相差很远。王羲之在当时已经是名闻天下的大书家,所以王献之总是将父亲作为自己潜在的效法对象,同时也是竞争的对手。他强烈的表现欲望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得出来,他既希望写得和父亲一样好,心里还有点不服气,加之可能父亲也很少表扬他,所以才有这样的举动,也希望能够获得父亲的夸奖。我们可以假想,如果王羲之回来没有看出是儿子的假冒之迹,王献之定会告诉父亲这乃是他的仿作,这样表明自己的书法水平已经和父亲相当了。

王献之也一直认为自己的书法是超过自己的父亲王羲之的。同样是孙过庭《书谱》中记载:“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谢安曾经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父亲相比怎么样?”王献之自信满满地回答:“当然是我超过我父亲了。”谢安说:“可是社会上并不这样认为啊!”王献之又回答说:“一般人哪里懂得?”这真是自信得不得了。

王献之不仅仅和王羲之比高低,凡是当时有书名的,可能都是他潜在的竞争对手。历史记载说谢安在当时是以善写尺牍书而闻名,而且对于王献之的书法颇不以为然,这一下子就点起了王献之的不满和表现欲。“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王献之于是写了一封书信给谢安,估计也是反复练习,抄了好几遍的,觉得非常满意了方才寄出,并且夸了口,说谢安肯定会保留下来的。结果,谢安老先生直接就在王献之书信的后面写了回信,这可是奇耻大辱,不但不存留,竟然还在书信后面直接写回信,是可忍孰不可忍!可惜,我们今天看不到王献之收信后反应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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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洛神赋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第三,有真性情。

真性情首先是重感情。王献之的婚姻有过波折。王献之第一次结婚娶的是他舅舅郗昙的女儿郗道茂,婚后两人感情很好。遗憾的是,王献之竟然被简文帝的第三女新安公主看中了,于是被迫与郗道茂离婚,与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结婚了。正是为此,献之常常觉得对不住郗氏,直到临终前,家人按照道教消灾除厄之法为他上章,让他说出自己心中认为自己平生最大的过错,献之说:“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不久就病卒了。可见王献之的重感情。

王献之乃是性情中人,兴之所至,不拘于形式。南朝虞龢《论书表》对此多有记载。比如“有一好事少年,故作精白纱裓衣,着诣子敬;子敬便取书之,正、草诸体悉备,两袖及褾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一袖耳。”见人着白色衣服,便在衣服上面直接书写,献之可谓性情之人。再比如“子敬为吴兴,羊欣父不疑为乌程令。欣年十五六,书已有意,为子敬所知。子敬往县,入欣斋,欣衣白新绢裙昼眠,子敬因书其裙幅及带。欣觉,欢乐,遂宝之。”羊欣乃是王献之的外甥,书学王献之,也是王献之的忠实粉丝。献之听说这个外甥字写得已经有模有样,便欣然前往,于是发现羊欣所着白衣,便又书兴大发,挥洒一通。想想,今日还真是少了如王献之这般风雅之人,当然,也是因为没有愿意以自己衣服让他人书写之人了,风雅、性情都是要有对象的。

第四,真能下功夫。

我们有时会过多地强调一个艺术家的天赋、气质等,而忽略艺术家在艺术上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汗水,一个真正具有艺术气质的人,总会体现在人后的下大功夫,王献之也是如此。历史关于这方面直接的记载不多,但可以通过一些事情看出这一点。

记得幼时常听家长、老师讲的一个励志的故事,就是关于王献之的。说是有一天,年幼的王献之问母亲郗氏:“我只要写上三年就能赶上父亲的书法水平了吧?”妈妈摇摇头。“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摇头。献之急了,冲着妈妈说:“那您说究竟要多长时间?”“你要记住,写完院里这十八缸水,你的字才会有筋有骨,有血有肉,才会站得直,立得稳。”献之一回头,原来父亲站在了他的背后。王献之心中不服,啥都没说,一咬牙又练了五年,把一大堆写好的字给父亲看,希望听到几句表扬的话。谁知,王羲之一张张掀过,一个劲地摇头。掀到一个“大”字,父亲表现出了较满意的表情,随手在“大”字下加了一个点,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小献之心中仍然不服,又将全部习字抱给母亲看,并说:“我又练了五年,并且是完全按照父亲的字样练的。您仔细看看,我和父亲的字还有什么不同?”母亲果然认真地看了,最后指着王羲之在“大”字下加的那个点说:“吾儿磨尽三缸水,惟有一点似羲之。”当然,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既然把这个故事安到了王献之的头上,表明王献之应该是在书法上下过很大功夫的。

如果说上面这个故事不一定完全靠谱的话,那么下面的这个例子则是确有记载的。传唐人褚遂良有临王献之《飞鸟帖》,帖中有云:“臣年二十四,隐林下有飞鸟,左手持纸,右手持笔,惠臣五百七十九字,臣未经一周,形势仿佛。”读到这样的文字,我们通常会报之一笑,以为这是古人的无稽之谈。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如史载蔡邕受笔法于神人,王羲之随白云先生得笔法等。站在今天进化论加无神论的语境中,自然会认为古人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神话书法。事实上,古人并非如我们今天所认为的那样,一方面是他们所记述的可能恰恰是真实的事情,只是由于我们未能遇到,尤其是我们未能深入到那个地步而已;另一方面则是古人心里早已是心知肚明,并未将“神人”“飞鸟”以神话看待。

《管子》曰:“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功也,精诚之极也。”由此可知,古人看得很清楚,心里也很明白。我这里想说的是,从中可以看出王献之对于书法是殚精竭虑,是相当用心思的,是下过大功夫的,没有“思之思之,又重思之”,何来的“飞鸟衔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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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临江帖

第五,蔑视权贵。

真正有着艺术气质的,或者说真正的艺术家、有艺术范儿的,往往是要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这自然会不为人所役使,于是就会表现出不与权贵相合作。

《世说新语·方正第五》记载:“太极殿始成,王子敬时为谢公长史,谢送版,使王题之。王有不平色,语信云:‘可掷箸门外。’谢后见王曰:‘题之上殿何若?昔魏朝韦诞诸人,亦自为也。’王曰:‘魏阼所以不长。’谢以为名言。”此事说的是公元378年,皇城修建的太极殿刚刚竣工,有人提议,让王献之为大殿题榜。这时的王献之在谢安公府任长史,于是谢安就转告王献之这件事,被王献之断然回绝。对于一般人来讲,会认为能够为如此重要的建筑物题匾额,是何等荣耀的事,所谓“以为万代宝”。但在真正的艺术家—王献之看来,书法乃是艺术家向世人展示风流的雅事,而上榜题匾额,乃是为人所役使,岂不混同于工匠?王献之还很不客气,拿韦诞悬高题匾之事,讽刺“魏阼之不长”,隐晦地说明自己题写匾额有损德政,弄得谢安无言以对。

文中所举韦诞题匾之事,见于《世说新语·巧艺第二十一》,文章是这样的:“韦仲将能书。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将登梯题之。既下,头鬓皓然。因敕儿孙勿复学书。”对于这个题匾之事,韦诞也是深以为耻,所以才告诫自己儿孙不要学习书法,以免为人所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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