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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昌公租房买卖政策-文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 2、文昌市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1、文昌公租房买卖政策-文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重点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市目前尚未建成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文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政策-文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文昌公租房出售政策
近日,市房产局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益对象,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从市、县(市)和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公租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续租3年。而且,公租房不能转借。如果公租房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者累计拖欠6个月,经催告仍未支付的,也将收回公租房。
买卖公租房的政策规定,四类人可以“租”公租房三年。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在城镇地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
2、新入职员工,须具有城镇户籍(或暂住证);
3.农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完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住房困难家庭,如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军人,可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考虑。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经批准需要可以续签3年。
3个月不能借,没有生活也不能支取
买卖公租房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申请公租房区域内其他房屋的。,或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在租赁期内且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困难退出的,经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延长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租金将按同一区域内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收取。
如果你转租、转借或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未在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连续3个月或拖欠6个月,但经催告仍未缴纳租金的;获得其他形式的政策性住房保障;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改正的,应当根据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关系。
文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有稳定工作且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目前,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住房还没有在城市建成,而是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了保障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政府和企业建立了相当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并投入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由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结合辖区情况制定,一般只针对本辖区从业人员,不面向社会。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材料:收入证明、身份证、附加材料: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新就业人员:暂住证(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农民工:暂住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对应认证城市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的城市。
关于价格申请的最新消息,我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申请地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交。城市公共租赁住房暂不对个人开放。
2、文昌市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文昌市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了做好文昌市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一、基本情况
文昌市幼儿园创建于1956年,隶属于文昌市教育局管理,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1997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幼儿园,2005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一类幼儿园。本园位于文城镇文岭里28号,总占地面积3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99平方米,绿化面积1100平方米,幼儿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900平方米。本园现设有14个教学班,共420个学位,整体布局科学合理,日常管理规范,配备专业幼教团队,师资力量强大,园所环境绿树成荫、宽敞平坦、富有童趣,是幼儿生活、学习的成长乐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满3周岁,即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幼儿,共125名。
三、招生原则及招生方式
1.坚持户籍就近、居住就近入学原则。
具有老文城就近户籍,并具有以下条件者依次优先:①法定监护人自购(建)房就近并实际居住;②法定监护人租房就近并实际居住。
2.落实优抚政策:部分学位优先照顾驻地部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3.如有剩余学位再招收其他类别幼儿,招满为止。
4.提交入学申请相关材料:
①入学申请表(请在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或点击下方附件下载并填写幼儿入学申请表,双面打印);
②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⑤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⑦父母单位工作证明;
⑧驻地部队干部、高层次人才出具法定监护人部队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以上材料除入学申请表及父母单位工作证明外,其他核审原件,收取复印件。
5.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6.提交材料地点:文昌市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7.登记咨询电话:63222311(正常上班时间)
四、收费标准
每学期保教费1600元/人。
五、注意事项
1.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其入学申请资格;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文昌市幼儿园与文昌市文汇幼儿园、文昌市第二幼儿园(文中幼儿园)、文昌市第四幼儿园文航办园点、文城中心幼儿园(含逸夫分园)同时招生,每名幼儿只限就近申请一所幼儿园,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确定招录名单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顺序无关,提交材料时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秩序。
六、公布录取名单时间及方式
幼儿园招生小组将按照招生原则,通过审查讨论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并将随机抽取部分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招生结果(录取与否)将于2021年7月10日前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
文昌市幼儿园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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