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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
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园差异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游憩的多元需求,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及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6月2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全市公园差异化、精细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游憩的多元需求,实行全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法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园林绿化局申请纳入公园名录的公园。
第三条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实行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制定全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标准,并开展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公园分类分级管理相关配套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申报、检查评估等工作。
市公园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属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及首都公园游憩体系构建需求,本市公园分为七类:
(一)综合公园:是指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内容丰富,适合开展游览、休憩、科普、文化、健身、儿童游戏等多种活动,可以满足不同人群多种游园需求的公园。最低控制规模≥5hm2,适宜规模≥10hm2。
(二)社区公园:是指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主要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最低控制规模≥0.5hm2,适宜规模≥1hm2。
(三)历史名园:是指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生态、科学价值,能体现特定历史时期造园技艺,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过影响的园林场景。
(四)专类公园:是指以特色主题为核心内容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相应游憩和服务设施,侧重满足特色主题塑造和特定服务内容,兼具其他功能的公园。专类公园依托资源特征和环境优势而布局,空间区位不局限于城市开发边界内,包括植物园、动物园、遗址公园、儿童公园、文化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游乐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城市湿地公园、近郊型郊野公园等多种主题类型。
(五)游园: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方便周边居民和工作人群就近使用,具有休闲游憩功能和简单游憩服务设施,兼具塑造城市景观风貌的公园绿地。
(六)生态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兼顾市民休闲游憩、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展示、科普教育宣传等多重功能的公园,包括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乡村公园等。
(七)自然(类)公园:指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向公众开放、具有休闲游憩和科普教育等功能、配置相应游憩服务设施的区域。
第六条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结合公园现状品质、管理水平和服务需求,本市公园基础等级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公园:品质优秀,管理水平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公园。
(二)二级公园:品质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园。
(三)三级公园:品质较好,管理水平达标的公园。
(四)四级公园:品质一般,管理水平基本达标的公园。
自然(类)公园参照相关规定分为国家级、市级两个等级。
第七条除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公园类别主要根据功能定位、属性特征、公园规模、用地性质、服务对象等内容进行评定,详见《公园类别评定条件对照表》(附件2)。对于部分邻近城市集中建设区、具有城市公园形态、发挥城市公园功能的公园,可依据实际用途按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或专类公园评定。
第八条 初次评定公园等级时,从基本情况(30分)、保护维护(40分)、服务运营(30分)、加分项(10分)等4个方面定量赋分,总分110分。评分≥85分为一级、70-84分为二级、60-69 分为三级、<60分为四级,详见《公园等级评价指标表》(附件3)。评价周期内存在否决项的公园,取消该公园的评级资格。
第九条公园类别、等级的初次申报,由区园林绿化局初评申报,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并以名录信息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各公园初评申报材料应包含公园基本管理信息(名称、所属区及街乡、地址、面积、红线范围、机构、人员、土地性质、建成开放时间、是否免费开放、联系方式等)、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情况、游客服务设施及保障情况(游客容量、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水体等用地比例及面积、设施配置数量等)、区园林绿化局初评意见等。
第十一条公园命名遵循《地名管理条例》并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公园命名应与属地历史文化、人文习俗、自然地理、公园特性等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展现时代特征。
(二)应当与规划所明确的游憩、服务、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主要功能相适应,突出公园主题和文化内涵,避免命名随意化、一园多名等现象。
(三)综合公园一般以“某某公园”命名,社区公园一般以“某某社区公园”命名,游园一般以“某某游园”“某某小游园”“某某园”命名,专类公园可根据功能类型以“遗址公园、体育公园、主题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等命名,生态公园、自然(类)公园可结合其原有子类命名。
(四)不得使用有损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字词,不得使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含义低俗的字词。
(五)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文限制的“大、洋、怪、重”等名称。
(六)不得使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标点符号,尽量避免使用多音字、生僻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字。
(七)不得以国外地名、国外企业名、国外产品名和商标名命名。
第十二条区园林绿化局申报评定为一级或者二级公园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核定。评定为三级或者四级公园的,由区园林绿化局核定并报市园林绿化局备案。
第十三条区园林绿化局应当督促政府投资或运营的新建、改建公园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组织及时申报纳入全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名录。
第十四条市、区园林绿化局建立健全公园类别、等级年度更新机制。区园林绿化局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本区公园检查、自评以及新建成开放公园申报工作,市园林绿化局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公布。
第十五条区园林绿化局根据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情况,对本区公园类型、等级提出调整意见。对负面舆情多、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检查认定管理服务不达标的,市、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降级,情节较重的予以撤销,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对于管理评价好、养护水平高的公园,市、区园林绿化局可以酌情提升等级。
第十六条每年公园类别、等级的评价结果抄送区人民政府,建议纳入市、区林长制等相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市、区各相关部门政策保障依据。
第十七条各区园林绿化局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纳入分类分级管理的公园应当在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公园的类别和等级,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九条区园林绿化局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区公园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并报市园林绿化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2016年3月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园发〔2016〕1号)同时废止。
附件:附件1.名词解释
附件2.公园类别评定条件对照表
附件3.公园等级评价指标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排版:孙 凯
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
为提高扶沟县城绿化水平,保护和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打造高品质的城市开放空空间,为广大市民提供高品质的休闲娱乐环境,促进县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编制了《扶沟县城中心区绿线划定和控制规划》。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规划,参与城市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扶沟县中心城绿线划定及控制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背景1.落实城市绿化条例的内容。
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3.建设“海绵城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扶沟县规划范围:扶沟县总面积1173km㎡,现辖9个镇、6个乡、1个农牧区、395个行政村。截至2013年底,全县总人口75.36万人。
中心城规划范围: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心城规划面积43.9K㎡,其中建设用地41.78K㎡。
西以西环路为界,北以北环路为界,东以产业集聚区东边界(疏附铁路以东约760m)和贾鲁河西岸为界,南至柏亭路以南900m。
到2017年,建成区面积将达到20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落实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扶沟县城市绿地的完整性,实现空之间绿线的强制管控和保护,促进鹿邑县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原则1.完整性原则
2.强制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总量控制和分区实施的原则
5.控制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绿线的划定和控制这一次,绿线被指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级别。
(一)绿线控制模式
此次绿线划定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划定大型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控制原则和具体要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更具操作性的方法。
1.实线控制
已定义为绿色实线的绿地边界线必须严格遵守,并由坐标控制;(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2.虚线控制
已确定位置和规模但未确定边界的绿线为点状绿线,应在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中明确,不得随意调整规模和位置。
3.指数控制
规模已确定但位置未确定的,即需要补充实施的各类绿地,根据绿地标准服务半径和指标要求提出具体补充要求,在下一阶段规划中予以落实和安排。对于边界已经确定的绿地,该控制指标分为控制指标和引导指标。
(2)绿线的总体控制
1.总量控制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城市建设发展中需要统一控制的区域。为适应城市近期、远期和远期发展的需要,方便城市建设和管理,划定为扶沟县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0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
(1)城关镇、城郊乡、农场、牧场的行政区域;
(二)高速公路引道红线两侧各200米的土地;
(三)地下水源保护地;
(四)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区域。
2.规划和控制分区
为保证绿线划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平衡性和完整性,便于城市管理,扶沟县划分为16个区,对城市绿线进行规划控制。
(3)绿线的分类和划定
1.公园绿地
(1)综合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5%,园路铺装5-15,管理建筑小于1.0,游憩建筑小于4.0,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2)社区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5%,园路铺装8-18,管理建筑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2.0,乡土树种比例大于40%。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3)特色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65%,园路铺装10-20,管理建筑小于1.0,游憩建筑小于4.0,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4)带状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0%,园路铺装10-25,管理建筑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1.5,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5)路侧绿地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0%,园路铺装10-25,管理建筑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1.5,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2.规划目标
(一)制定指标的原则
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 ~ 2030)》,以2017年扶沟县绿化建设现状调查结果为基础,参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所需指标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严格要求,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各类绿地指标。
(二)指标制定的依据
目前我国衡量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的标准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系列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这是目前比较科学的规范性标准。
(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可分为五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其中,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位于城市建设范围内,参与计算绿地指标;位于城市建设区内的生产绿地纳入绿地指标计算;其他绿地分布在城市规划区外,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
(2)《关于修订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
测量需要城市绿地中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如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并提供了基本的测量方法:
1.带状绿地最小估算面积为0.01公顷,块状绿地最小估算面积为0.02公顷。
2.公园面积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关于绿地比例≥65%的规定计算。符合要求的公园全部纳入公园绿化面积,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实际绿化面积纳入公园绿化面积。未建成的公园可不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但可根据实际绿化情况计入其他类型绿地的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3.为加强对城市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考虑到不同城市自然地貌的客观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城市建成区的水面纳入绿地范畴,具体按以下统计:
公园内水面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对公园用地比例的要求(绿地比例≥65%),水面全部纳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城市内部河流、沿海(单岸)绿化带宽度
本文关键词: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五大类,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主要内容体系,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新旧对比。这就是关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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