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生活 财讯
关于【留置和质押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留置权和质押权的不同点是什么,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留置和质押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留置权和质押权的不同点是什么
- 2、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1、留置和质押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留置权和质押权的不同点是什么
留置权和质押权在形成条件、履行对象、实现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留置权是债权人基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而对债务对象执行的法定担保权。质押权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方担保人基于权利和义务合同提前约定的担保债权。以上是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1、形成条件不同:质押权以债权债务双方的意思为前提,留置权只要法定程序就形成;
2.不同的履行对象:质押权的履行对象可以是动产或财产权,而留置权的履行对象只能是动产;
3、权利实现不同:质押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到期债务,达到合同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即可主张实现。留置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到期债务,且情形符合留置的法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主张实现。
本文主要写了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仅供参考。
2、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两者区别如下: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82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键词: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举例,房产证质押和抵押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都有哪些?,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在哪里,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这就是关于《留置和质押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