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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孟夫子指的是谁:孟夫子指的哪个动物
- 2、鲁迅在咸亨酒店做过学徒吗?他为何对孔乙己那么熟悉?
1、孟夫子指的是谁:孟夫子指的哪个动物
孟夫子指的是“牛”这种动物。牛科动物的共同特点是体质强壮;有适合长跑的腿;脚上有4趾,但侧趾比鹿类更加退化,适于奔跑;门牙和犬齿都已经退化,但还保留着下门牙。
动物分类学家根据动物的各种特征(形态、细胞、遗传、生理、生态和地理分布等)进行分类,将动物依次分为6个主要等级,即门、纲、目、科、属、种。根据化石研究,地球上最早出现的动物源于海洋。
2、鲁迅在咸亨酒店做过学徒吗?他为何对孔乙己那么熟悉?
鲁迅少年时并没有在酒店做过伙计,不仅如此,鲁迅一生都没有在酒店打工的经历。换句话说,他从没有打过工,也没有做过生意,更没有当过老板(掌柜的)。所以,他在《孔乙己》中所用的第一人称“我”,可以肯定不是鲁迅本人。
咸亨酒店
那么,既然鲁迅没有做过酒店伙计,为什么能在作品中把酒店中所发生的事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生动传神呢?
答案是这样的:鲁迅是没有当过酒店伙计,但他绝对熟悉家乡的酒店,而且很熟悉,尤其是他家门口的咸亨酒店。鲁迅有深刻的观察力,敏锐的想象力,加上超强的记忆力。因此,20多年后写《孔乙己》时,鲁迅文如泉涌,记忆中的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人物生动形象,他一气呵成,《孔乙己》横空出世,文中的“我”,仿佛就是他自己。
孔乙己
鲁迅为何对酒店、尤其是咸亨酒店,这么熟悉呢?
首先,浙江绍兴本就是著名的酒乡、醉乡,素有“无处不酒家”一说。陆游的“酒垆千百所”,指的就是绍兴;袁宏道也在《初至绍兴》里写道:“家家开酒店,老少唱吴歌”。由此可见,作为江南水乡的绍兴,产酒、买酒、善饮酒是风俗习惯使然。自古以来,绍兴城的酒店星罗棋布,遍布大街小巷,成为古城绍兴的一大特色。
绍兴黄酒
当然,江南酒店所沽的酒,基本上都是黄酒,间或有米酒,但绝没有白酒。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黄酒自古就产于南方,而北方(秦岭淮河以北)极少酿、喝黄酒、米酒,都是以白酒为主。时至今日,依然如此。
鲁迅的作品中,经常有酒店出现,不仅有咸亨,还有茂源、德兴、泰甡、大雅堂等酒店。这说明,鲁迅的家乡绍兴酒店确实是多,而鲁迅耳熏目染,又怎能不熟悉酒店的布局、沽酒的详情以及客人的成分呢?
绍兴黄酒
而咸亨酒店,就开在鲁迅家的斜对面,隔着一条窄窄的石板路街道,是鲁迅的从叔周仲翔利用自家位于东昌坊口、临街的房子,所开的一间单间门面的酒店。酒店不大,坐南朝北,墙上写有一个大大的“酒”字,店内有一个曲尺形柜台,与大街平行,且紧靠街面,柜台上有木栅栏,栏内摆设着下酒的菜肴——“过酒配”,还竖着一块青龙碑,上面书写着“太白遗风”四个大字。
咸亨酒店门口的孔乙己像
咸亨酒店店面狭小,设施简陋,顾客寥寥,除了几个卖苦力的短衣帮外,很少有穿长衫的客人光顾,当然孔乙己是个例外。因此,咸亨酒店只雇佣了两个人,一个伙计和一个学徒。《孔乙己》就是以学徒的视觉所写,他所看到的、想到的以及感受到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孔乙己的悲惨人生。
咸亨酒店离鲁迅家这么近,而且又是本家从叔所开,包括鲁迅在内的周氏小孩,自然会经常“光顾”——买酒、打酱油、听酒客闲谈、看热闹。事实上,咸亨酒店经营不善,只开了半年就关门大吉了。但依然给鲁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
当然,《孔乙己》里所发生的故事详情,也掺杂了绍兴众多酒店的因素,比如卖酒掺水,顾客斤斤计较,掌柜的冷漠,孔乙己的悲惨等。鲁迅不愧是文学巨匠,语言精炼,情节紧凑,用词透彻,绝不拖泥带水,全文不足3000(2573个)字,却把老板(掌柜的)的势利、短衣帮的狡黠、长衫客的仇视穷人、孔乙己的自视清高和自欺欺人、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都刻画得入木三分,各种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令人过目不忘。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了这些,不是身临其境,是绝对写不出这篇经典的文章。
孔乙己的辛酸,写在脸上
文中的“我”,是鲁迅借用第一人称的笔法,以全景角度、全新视野,来刻画富有阿Q精神的孔乙己,只记得金钱为上的酒店掌柜,没钱却又想喝一杯解解乏的精明的苦力工人,众人对孔乙己的漠视、耻笑和戏谑,孔乙己的自视清高和众人的麻木不仁,老板的唯利是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折射出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残害,社会的世态炎凉以及当时整个时代的风貌。
一个小小的咸亨酒店,就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
孩子们讨要茴香豆吃
作者“我”,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单纯却不善良,也算是有点良心,却难以对付难缠的短衣帮,无法往酒里掺水,却又和众人一样,看不起孔乙己,嘲笑愚弄他。当孔乙己要教他识字时,便不屑一顾,暗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于是转过头,不再理他。孔乙己等了许久,并未泄气,很恳切地说:“不会写吧?……我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时,写账要用。”
“我”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学徒
我很不耐烦,暗自思忖,自己与掌柜的等级还差得很远呢,而且掌柜的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于是,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洋洋地回答道:“谁要你教,不就是草字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一听非常高兴,点头道:“对呀,对呀……回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孔乙己看来是蹬鼻子上脸,不识好歹,看不清别人爱理不理的态度,他用指甲沾了酒,要在柜台上演示,但见我已厌烦地走开了,于是便叹了一口气,显出非常惋惜的样子。
鲁迅听闰土讲故事
说不定,向孔乙己讨茴香豆吃的孩子们之中,就有鲁迅。《孔乙己》写于1919年,当时鲁迅已经38周岁了,早已是人到中年,而故事发生的年代,则是1893或1894年间的事,当时“我”已经超过了12岁,文中说是从12岁时起,就在咸亨酒店里做事。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绍兴的穷人还是很多,否则谁家舍得把一个12岁的小孩,送到酒店里打工呢?二是晚清末年,时局动荡,民不聊生,自然是没有《劳动法》的,12岁的小孩子,也要到酒店里做事谋生,想来也心酸不已。
绍兴古城
孔乙己的腿被丁举人给打断了,爬着来酒店喝酒,那还有王法吗?举人就可以草菅人命吗?举人家中就能动私刑吗?孔乙己只不过是偷了点东西,断不至于被打折腿。我想,丁举人也是对事又对人,他只能打孔乙己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势力、门路的人,丁举人肯定不敢打。如此看来,孔乙己身穿长衫,竟然不如站着喝酒的短衣帮,也不如一个酒店里的小学徒。
孔乙己没有考取功名,连个秀才都不是。偏偏又放不下面子,不肯出力,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商人,更没有一官半职,他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四不像”,没人拿他当人,包括出苦力的短衣帮、开酒店的掌柜、酒店里的学徒等,大家拿孔乙己当个小丑、笑料,人性的丑恶、冷漠和趋炎附势的嘴脸跃然纸上。
鲁迅与闰土
那么,孔乙己是真实人物,还是鲁迅杜撰出来的呢?
根据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后来回忆,绍兴鲁镇的确有个像孔乙己这样的人,这是鲁迅亲口告诉他的。此人姓孟,人称“孟夫子”,读过书,但没有进学,常去咸亨酒店喝酒,被人戏谑,他不会营生,又放不下面子去做苦力,于是穷得讨饭。他替人抄书,可又嗜酒成性,来酒瘾时把纸笔都当掉了。实在是走投无路时,他也会去富人家偷点东西,被人抓住,就争辩说偷书不能算是盗窃。
长衣帮靠在柜台上喝酒
孔乙己的原型,还有一个版本:绍兴城有个“亦然先生”,生活贫困,为了生计只得去大街上卖油条烧饼度日。但他不肯脱下长衫,又不愿意大声吆喝,只好跟在别的商贩身后,亦步亦趋,人家叫一声,他跟在身后也低低地叫一声“亦然”,众人啼笑皆非,所以,人送他一个绰号,叫“亦然先生”。
孔乙己
亦然先生卖完油条大饼,就缓缓地踱步到咸亨酒店,从怀里摸索出几枚铜板,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慢地边喝着酒,边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大街上一群孩子们见状,纷纷围过来讨要茴香豆吃,亦然先生就一人一颗地分给孩子们,直到碟中的茴香豆所剩无几,他就用手盖住,嘴里念叨着:“不多了,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孩子们这时候就会一哄而散,各自玩去了。
因此,不管是哪个版本,孔乙己的原型肯定是存在的,否则鲁迅也凭空想象不出这样一个人物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孔乙己只是一个化名,这是鲁迅便于写作而设计出来的一个名字。
青年鲁迅
在那个年代,像孔乙己这样的人有很多,命运大都悲惨。他比闰土还惨,闰土不管怎么说还有家庭,有六亩薄田,还有六个孩子。而孔乙己啥都没有,就像墙角的一根野草,没人会在意,没人会在乎,它的死活无关紧要。反过来看,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孔乙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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