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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32批指导性案例分类梳理与核心要旨(民商事程序类)
就目前众多的案例类型而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无疑是效力最高的。但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绝大多数为刑事案例,故就民商事领域而言,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的民商事案例无疑是最具权威性、效力最高的。
为方便准确发现、识别、查找相应指导案例,小编特编写了《民商事指导案例实用速查手册:归类整理 实务问答 适用实例》一书(现已上架京东、淘宝、当当、“法律家”微店等平台)。该书有三大特色:
1.分类汇总,便于检索、学习和参照适用。为适应信息化需求,每个指导案例后均附“二维码”,供下载、打印。
2.结合最新法律规定,对指导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延伸解读,进一步扩展指导案例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3.精心挑选实践中适用指导案例的范例,将文书中涉及指导案例的部分提炼出来,并在目录中注明适用方式(如法院说理引用、原告诉称引用、被告答辩引用等不同情形;因法院说理引用为一般情形,此情形不再注明)。
此外,为适应最新法律尤其是民法典的实施,本书还将指导案例涉及的法律规定与最新规定进行比对。调整变动之处以脚注形式标注其对应的最新规定。
现将该书对应的程序类部分的梳理与核心要旨部分推送(实务问答与适用实例略),欢迎转发、分享(注:序号接本书实体类之后排列)
一、一般综合类
82.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旨:纠纷已解决且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民事抗诉案件,法院应作出终结审查或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
83.指导案例56号 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核心要旨:一审期间未提出而在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予审查
84.指导案例25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核心要旨:保险合同关系不应作为确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管辖法院的根据
85.指导案例68号: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核心要旨:人民法院应依法制裁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非法利益进行的虚假民事诉讼
二、公益诉讼
86.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社会组织是否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应重点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实际行动及其所维护的环境公益与其宗旨和业务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87.指导案例131号: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对多次超标排污经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单位和经营者,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88.指导案例134号: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并责令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在环评文件审批及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89.指导案例135号: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侵权人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法院可推定污染环境事实成立
90.指导案例136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审理检察院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检察院就同一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一并审理
91.指导案例172号:秦家学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确定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时,可参考专家意见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出具的专业意见,明确履行修复义务的具体要求。被告人自愿交纳保证金作履行义务担保的,可以作为从轻量刑情节
92.指导案例173号: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综合被告行为是否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第1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情形,可判令其承担相应的预防性责任
93.指导案例174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项目建设可能破坏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环境,损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可判决采取预防性措施,将对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的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94.指导案例175号: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明知捕捞非法的收购者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5.指导案例176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夏顺安等15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核心要旨: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追究刑事责任,还需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非法采砂所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应根据水环境质量、河床结构等全面评估、合理认定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
96.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针对已生效的公司对外诉讼裁判文书,股东不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
97.指导案例149号: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独立参加民事诉讼,法院判其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不具有对该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
98.指导案例15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依利高鞋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抵押权的实现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无及范围大小受影响的,抵押权人对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生效裁判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
99.指导案例151号: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破产管理人对付款银行在法院受理出票人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划扣票款的行为请求撤销并获法院支持的,汇票保证人对此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
100.指导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与他人通过诉讼中的调解放弃取回财产权利并大量减少债权,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对调解书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101.指导案例153号: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旨:债权人对确认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诉讼期间自出现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情形时开始计算
四、执行异议之诉
102.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核心要旨:为出质的金钱开立保证金账户且由质权人占有控制的,账户资金余额浮动不影响金钱质权的设立
103.指导案例154号: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核心要旨:建设工程价款强制执行过程中,买受人对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不否定原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应予受理
104.指导案例15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核心要旨:在抵押权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在抵押登记前购买了抵押房产的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不否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应予受理
105.指导案例156号: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核心要旨: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房地产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可选择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规定》第28条或第29条,主张适用第28条的,应予审查
五、执行程序
106.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旨:二审期间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上诉,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应予支持
107.指导案例34号: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生效法律文书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可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
108.指导案例35号: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拍卖行与买受人有关联关系,评估价明显低于实际价格且未进行充分竞价,视为拍卖行与买受人恶意串通
109.指导案例36号: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权益纠纷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不能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前已清偿另案执行法院确认的债务纳入执行范围
110.指导案例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我国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或其财产在我国领域内的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执行管辖权
111.指导案例117号: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民事调解书(笔录)载明第三人以债务承担方式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可在该第三人债务承担范围内对其强制执行
112.指导案例118号: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撤销权诉讼撤销了财产转让合同并判令受让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受让人未返还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113.指导案例119号: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执行开始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申请执行原生效文书,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的,可参照《执行和解规定》第19条处理
114.指导案例120号:青海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金桥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三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严重不方便执行时,可执行一般保证人的财产
115.指导案例121号:株洲海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湖南省德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复议案
核心要旨:保全执行中的标的物为非金钱动产,被保全人不支付保管(租赁)费用的,协助执行人在保管(租赁)合同到期后无继续无偿保管的义务
116.指导案例122号:河南神泉之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五军、汝州博易观光医疗主题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案
核心要旨:同一被执行人多个案件合并执行的,应按照申请执行人的各个债权受偿顺序清偿
117.指导案例123号:于红岩与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督案
核心要旨:执行法院向相关主管机关发出的协助执行(采矿权转让手续)通知书,只具有启动主管机关审批转让手续的作用
118.指导案例124号: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与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核心要旨:双方对执行和解协议内容产生争议,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可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119.指导案例125号:陈载果与刘荣坤、广东省汕头渔业用品进出口公司等申请撤销拍卖执行监督案
核心要旨: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进行的司法拍卖,属于强制执行措施
120.指导案例126号: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时代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核心要旨:申请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而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又继续接受并积极配合后续履行至全部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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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防卫科技学院联系方法_官方网站_学校在哪里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的高等院校,并正式列入国家普通高校序列。学院以发展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体,涵盖产业发展、科学研究与推广应用在内的全面发展现代安全防卫教育事业。这一办学目标的确定,使学院成为国家发展现代安全防卫事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推荐阅读:北京专科院校名单北京本科大学名单 2011年北京高考考试说明学校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
地 址:北京海淀区#
邮 编:100101
网 址:http://zfy.com
学校属性:重点本科(二本)
主管部门:教育部
建校时间:2002年
所属区域:海淀区#
下属单位:暂时无资料
学校环境怎么样
男女比例: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男女学生比例 是女多男少型
食堂评价: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食堂,不厚道啊,总是辣椒找肉,不是辣椒炒肉
消费指数: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消费指数,大多数学生觉得偏高,每个月生活费紧巴巴的
治安环境: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治安环境大多数学生觉得很一般,丢东西的情况时有发生,大家上自习要注意一下自己的物品,宿舍的东西也要看好了
讲座活动: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讲座活动比不上最好的,但是也不错了,偶尔也会有名家到场
学生在校学习情况怎么样
学校老师讲课调查: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老师讲课调查,大多数学生觉得一般
学校学风情况: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学风,大多数学生觉得一般,偶尔也上上晚自习,特别是考试期间
学校硬件设施: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硬件设施一般,没什么特色
学校实习机会情况: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实习机会一般,还是有公司为学校提供实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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