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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轻工职业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百科 2025-12-24 05:56:41 投稿 阅读:49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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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育并举促发展 立德树人铸匠才
  • 2、天津轻工职业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育并举促发展 立德树人铸匠才

  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德技并修、知行合一为目标,建立“三全四维”育人体系。打造“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体系”的“3个1”模式,从制度建设、专业设置、课程实施等多方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个中心: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进行理论研究、制度制定、活动开展、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和实践育人等。

  一个平台:“三全四维”育人体系平台。借助“互联网+”实施信息化管理,共享优质资源,开展相关活动。

  一个体系:紧紧围绕思想政治课这一中心,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中,形成“思想政治+知识体系”的“一中心三融入”课程思政建设体系,全方位推动课程思政建设。

  学院先后出台《落实思政十条的九项举措》《“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实施方案》《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等制度,设置专项资金支持,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课程思政”目标落细、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院级课程思政精品示范课60门、在建34门,实现所有专业100%覆盖。2门课程获评全国轻工行指委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课程和教师团队获批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称号。

  应用“互联网+”,建设“三全四维”育人管理平台,已建成优质教学资源超1.5万个,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微课大赛中获奖作品达到50余个,平台资源访问量达到145.86万人次,利用平台对学生进行信息化管理,发布活动信息,展示活动成果,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施精准管理,助力学生德育培养。

  将优秀课程思政设计及典型案例集结,即将以专著形式正式出版发行。指导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南开学校、河北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等20余所学校的“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山西省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思政教学能力提升研修培训项目课程体系(中高职)》国培班培训体系建立并参与培训。受北京外国语大学外研培训中心邀请,学院副院长李云梅教授为70余名重庆市高职院校教师就“高职院校课程思政改革”做主题报告,引领示范作用凸显。

  五育并举提高学生素质,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院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不断完善立德树人育人体系,紧紧围绕“五育并举”教育目标,通过抓重点、克难点、出亮点、补短板、提质量、求创新,不断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审美素养。深入贯彻立德树人这条主线,以全面提升学生素质教育为出发点,以五育并举为突破点,以大学生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和“一站式”学生社区为抓手,在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上下功夫,开展形式丰富的实践教育活动,制定并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考评实施方案》,将思政类课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志愿服务纳入学分考评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开展“百年奋进守初心 五育并举铸匠才”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并与井冈山市红井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校外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扎实开展国防教育,树立学生强军志向,学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参加“爱党报国铸军魂 立德树人展风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天津市学校国旗护卫队展演活动。随时做好应征服役准备,实现学校征兵工作创新发展。开展教授团主题宣讲、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深化“四史”“三爱教育”,开展13场讲座。

  结合系列素质教育主题班会,实现五育并举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实施学院《素质教育主题班会指导意见》,将“三爱”“ 四史”、德智体美劳五育教育并举,融入到班会中,体现素质教育主题班会的良好思政育人效果。

  以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基础,营造浓厚的学校体育文化氛围。开展素质拓展、团建、阳光体育月等活动,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培养集体主义情感,提升学生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切实提升学生审美及人文素养。成立大学生合唱团、组织开展吉他课程培训、组织学生参加系列活动。

  依托非遗“大师工作室”,开发具有天津地域特色的校本课程,结合课程思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非遗技艺的综合实践,让学生在实践学习中推动非遗的传承与发展。

  构建劳动实践育人体系,成立学院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师生劳动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举办诚信教育活动月,组织超级校园知识竞赛、励志演讲比赛、义务献血及“云平台”授课服务等多项资助育人活动。

  作为海教园劳动教育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申报津南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与南开学校共建劳动教育普职融合实践基地,为海教园中小学生开设了“走进绿色能源”“神奇的3D打印”“卡通动漫手办”“中国画”等8门课程。与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签署美育教育实践基地协议,落实“双减”任务,减轻中小学素质拓展课程师资负担,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做出贡献。

  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积极探索适合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新路径,深化学生社区育人成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携手一流企业,校企共育“三层次、多规格”人才培养

  1.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三层递进人才培养体系

  为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数字化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提出的新要求,借助“三级贯通”校企合作机制体制,校企深度融合,实施“岗位技能人才、岗位群复合型人才、工程实践创新人才”的校企共育“三层次、多规格”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岗位技能人才”通过引入“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岗位群复合型人才”依托现代学徒制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工程实践创新人才”培养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创新实践型技术技能人才。

  2.实施项目化管理,“选融培建训”五维度推动落地实施

  为保障三层递进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实施及规范运行,学院将1+X证书制度试点、现代学徒制及工程创新班进行项目化管理,制定《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制度文件》《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创新班制度文件》等,明确管理机构与职责,统筹项目实施与管理,细化监督与考核办法等内容,保障项目规范、高效运行。

  成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专项工作组”,按照管理办法明确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从“选、融、培、建、训”五个维度入手,深入推动1+X证书试点工作落地实施。相关作法凝练的案例,被评为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评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案例”。

  截至目前,已在22个专业中实施1+X证书试点工作,获批考点11个,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发证书。学院光伏工程技术专业以行业企业技术发展为引领,聚焦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与浙江瑞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光伏电站运维“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培训工作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参与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牵头的《智能网联电梯维护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制定工作。以上证书均通过教育部评审,确定为第四批1+X证书试点。在14个专业中开展现代学徒制,探索工学交替,双元育人;与天津海鸥表业集团开设工程创新班,进行精密模具行业实践创新人才的培养,总计38人。

  3.产教协同开展三教改革,岗课赛证融通助力人才培养

  构建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开展资源建设与人才培养。聘请行业领军人物与技能大师参与教学,按照“职业岗位-职业能力-专业课程-课程模块”的路径融入“1+X”证书标准和内容,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岗课赛证课程体系的重构,实现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与课程体系动态关联,落实人才培养与资质认定标准相融通,学习评价方式与技能鉴定方法相融通,学历教育管理与职业资格管理相融通;对接行业、企业技术前沿,主持2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参与8个国家资源库的建设,建设院级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在职教云校内SPOC平台建设校内在线开放课程1000余门,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微课大赛中获奖36人次。依托丰富的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高效应对疫情影响。校企教师团队共同进行项目开发与技术攻关,编写新形态教材,3本教材获批“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成功申报天津市先进制造与新能源技术专业群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立项国家级培育项目。获得轻工联合会教学成果奖1项。

  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项,行业大赛1项,学生在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00人次,3名教师被聘为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教练组长,实现“岗课赛证”融通,持续引领“三教”改革,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95%。

  教师团队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获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获批国家级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智能制造装备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3个专业的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成《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已立项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5个。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获的三等奖2项,天津市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35人次。

  4.深化学分制改革,服务多元生源个性化学习

  建立校级学分银行,制定管理制度,对接多元化生源,因材施教。利用工作现场、社会实践、二课堂、培训、线上教学等搭建多元学习路径,实施课证融通,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支持“百万扩招”,形成育训结合的育人机制,学院共有两届百万扩招学生608人在学,实现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融通。

  5.开发国际化专业标准,助力鲁班工坊建设

  作为牵头院校,开发光伏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四个国际化专业标准,并参与开发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三个国际化专业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国内外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标准,配合印度、埃及“鲁班工坊”建设,出版双语教材3本,建设相关资源,支持埃及、印度鲁班工坊使用。(通讯员: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冯琬滢)

2、天津轻工职业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66亩。学院办学成绩显著,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单位、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还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贡献50强,是天津市唯一入选的高职院校。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高职专业、2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与天津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工作。现有教职工近500人,高职在校生85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表现出的德能兼备和精湛技艺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与新西兰、德国、瑞士、瑞典、英国、美国、韩国、印度等国家的43家国(境)外教育机构、高校或国际知名企业建立国际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交流、合作办学、师资培训、学术文化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启动运营了印度鲁班工坊,实现了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的重大突破。2018年5月,天津鲁班工坊建设·体验馆在学院落成开馆,全面展示了鲁班工坊建设历程与成果,获得国家领导及教育部的高度评价。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与瑞士GF集团、德国卡尔蔡司、西班牙歌美飒、三菱电梯、中国英利等11家世界知名或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内实训中心11个,拥有校外实习基地165个。校企共建了国内高职院校首个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生产线并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建了京津冀模具现代职教集团、全国新能源类专业共建共享联盟,并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成员单位。多次获得中国模具行业最高奖项“精模奖”。

学院自2008年以来,连续11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学生精湛技能及综合素质的充分展示、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实现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从多方面持续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了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创新,促进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实践和生活环境,始终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发挥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紧贴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服务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产教协同培养“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2.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4人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于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9号)相关规定。

对于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学院2019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录取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甘肃省“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则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对于江苏省考生,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较高者优先。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先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规定,如相同,则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先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规定,如相同,则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3.比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livtc.edu.cn

电话:4006-246-357022-27391636(兼传真)

E-mail:tianjinqgzy@sina.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邮编:300350

监督电话:022-28775857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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