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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
- 2、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 高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向社会发布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警告
B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
C加强对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乡村、社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
D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答案D答案:D答案及解析:预警响应的具体措施:1.向社会发布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警告2.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3.加强对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村、社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4.做好基本生活救助的准备
2、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 高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
大河网记者获悉,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预警准备、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对措施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面对可能形成的较大自然灾害风险,采取哪些措施?
《方案》明确,省应急管理厅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灾害救助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视情下设综合管理组、现场核查组、灾情管理组、生活救助组、物资保障组、新闻宣传报道组、救灾捐赠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小组,按照职责设定开展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根据《方案》,当省内某一行政区形成较大自然灾害风险,有可能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或达到《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时,救助领导小组应提前做出反应,做好预警准备,并采取研判评估灾情、准备现场核查、预备救灾物资、救助响应与预警解除等相关应对措施。
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后,该如何应对?
当省内某一行政区突发自然灾害,灾害程度达到《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标准条件时,由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提出建议,报救助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视情采取发出响应通知、组织会商研判、制定实施方案、现场灾情核查、通报灾情信息、调拨救灾物资、拨付救灾资金、公开救灾信息、指导广泛参与、部署灾后工作、统筹灾害救助等措施。
与此同时,当灾情发生新的变化或者灾情基本稳定、救灾工作转入常态时,省应急厅救助领导小组需按照《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相关程序,分别实施响应升级或响应终止程序。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应急管理厅“三定”职责规定制定,对省应急厅各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省内突发自然灾害,确保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推进。(孟媛)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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