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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中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评录取名单及分数公布)

百科 2026-02-15 22:28:27 投稿 阅读:41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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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评录取名单及分数公布!附录取中学榜
  • 2、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中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1、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评录取名单及分数公布!附录取中学榜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2022年广东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名单及录取成绩,2450人被录取!

名校综合评价特汇总整理了广东省2022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中学榜,新高一高二高三考生及初中考生家长重点参考!

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2022年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现公示以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11所高校在广东省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及录取综合成绩最低分统计如下:

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中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评录取名单及分数公布)

广东省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中学榜

综合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而综合评价录取名单也侧面反映了各中学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水平

名校综合评价汇总整理了除上海纽约大学外的10所高校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中学榜,录取的2441名考生来自广东省209所中学。

名校综合评价简评:

1、深圳市高级中学独占鳌头,录取人数最多,高达96人,其次是深圳外国语学校,86人,广州市第二中学78人,广东实验中学和深圳实验学校各74人,想报考综合评价的初中考生家长在择校时重点关注这些中学;

2、广州市执信中学、深圳中学、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广州市第七中学、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深圳科学高中、深圳红岭教育集团、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2022年被综合评价录取人数都在50人及以上

3、各校被综合评价录取人数差距较大,录取人数10人及以上的有63所中学,录取人数在3人及以下有105所中学,其中65所中学仅有1人录取。

4、综合评价已成为广东省考生冲击名校的重要升学途径之一,每年都有大批优秀考生关注报考。低年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提前做好升学规划。 

说明:

1、由于上海纽约大学未公布录取考生所在中学,所以未统计上海纽约大学录取情况;

2、本表对同一中学其他校区进行了合并整理,由于手工整理,仅供参考,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中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评录取名单及分数公布)

11所高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名单

详细录取名单及录取分数,查看>>>南科大、中大等11校2022综合评价录取名单及录取分数公布!附录取中学榜

2、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中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第八条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奋斗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步伐,努力迈进世界一流大学前列。

第九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中山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进行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专业录取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实际高考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

第十八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以提前批或单独代码方式录取的,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第十九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香港免试生、台湾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分数优先原则且无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八条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山大学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中山大学按学科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各招生专业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致电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咨询。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于4月2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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