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生活 投稿
关于【国际货运知识】:国际货运知识(国际物流基本知识),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国际货运知识(国际物流基本知识)
- 2、国际货运代理的基础知识03
1、国际货运知识(国际物流基本知识)
国际货运知识(国际物流基本知识)
国际物流就是组织商品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其总目标就是: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即选择最佳的方式和路径,以最低的费用和最小的风险,保质保量适时的将商品从某国的供方运送到别的一个国家的需方。
国际物流的特色:
1.物流渠道长、物流缓解多 2.物流环境的复杂性 3.世界物流中的标准化要求较高 4.世界物流中的风险性 5.世界物流的多种运送方法
世界物流的品种:
1.依据产品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向分类,能够分为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
2.依据产品流的关税区域分类,能够分为不同国家之间得物流和不同经济区域之间得物流;
3.依据跨国运送的产品特性分类,能够分为世界军械物流、世界产品物流、世界邮品物流,世界捐助物流等。
世界物流和世界交易之间的联系
1.世界交易是世界物流产生和开展的基础和条件;
2.世界物流的高效运作使世界交易开展的必要条件。
世界交易对世界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1.质量要求 2.效率要求 3.安全要求 4.经济要求
世界物流体系
世界物流主要包括发货、国内运送、出口国报关、世界间运送、进口国报关、送货
产品查验
产品查验便是对卖方交给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鉴定,以确定交货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是否与合同规则的一致。
产品查验的时间和地址
1.在出口国查验 2.在进口国查验 3.在出口国查验,进口国复验
验证组织:
1.官方组织 2.非官方组织 3.工厂企业、用货单位设立的化验室和查验室
查验证书:
产品查验证明即进出口产品经查验、鉴定后由查验组织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报关事务:
所谓报关是指产品在进出境时,由进出口产品的收、发货人或其署理人,依照海关规则格局填写《进出口产品报关单》,随附海关规则的应交验的单证,恳求海关处理产品进出口手续。
海关的责任:
海关是国家设在进出口境口岸的监督机关,在国家对外经济交易活动和世界交往中,海关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利。
1.对进出口的运送工具、产品、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实践的监管;
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3.查辑走私;
4.编制海关统计和处理其他海关事务。
报关单证和报关期限
经海关审查准予以注册、可直接或承受托付向海关处理运送工具、产品、物品进出境手续的单位叫“报关单位”
一般经出口产品,需求交验的报关单证包括:
1.进出口产品报关单;
2.进出口产品许可证货国家规则的其他批准文件;
3.提货单、装货单或许运单;
4.发票;
5.装箱单;
6.减免税或免检证明;
7.产品查验证明;
8.海关认为有必要的应交验的交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
进出口产品的报关程序
海关的监管程序:
1.承受申报 2.查验产品 3.征收税费 4.结关放行
收货人、发货人等报送程序
1.请求报送 2.校验产品 3.交纳税费 4.凭单取货
关税以及其他税费的核算征收
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产品存储
产品存储是使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处于一种或长或短的相对阻滞状况。
保税准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交易和转口交易而采纳的一项关税准则,是对特定的进口产品,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交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准则。
保税区:是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受海关监管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国外产品进入保税区,能够暂时不要交纳进口税,假如再出口,不缴出口税,假如进入所在国的商场,则要处理相关报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能够分为1.指定保税区2.保税货栈3.保税仓库4.保税工厂5.保税展厅
自在交易港或许自在交易区
指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产品全部或许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开展产品自在存储、展览、离散、改装加工制作等事务,以便于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交易开展,涨价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
有关税方面的规则和事务活动方面的规则
出口加工区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机场附近,划出必定的区域范围,缔造码头、道路、车站等基础设施,并供给免税等一些列优惠政策,鼓舞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工业品的加工区域。
世界货运署理
世界货运署理人是承受货主托付,处理有关或物报关、交代、仓储、调拨、查验、包装、转运租船和定仓的人。主要有事务有:
1. 租船和定仓署理 2.货品报关署理 3.转运以及理货署理 4.存储署理 5.集装箱署理 6.多式联运署理
世界运送
世界运送是世界物流体系的中心,产品通过了世界运送作业由卖方搬运给买方,战胜产品生产地和需求地址的空间间隔,发明了产品的空间效益。
主要联运方法:1.海上/陆空 2.航空/公路 3.铁路/公路/内河或许海上/铁路/内河 4.微型陆桥 5.陆桥
我国世界运送存在的问题:
1. 海运力气不足、航线不齐、港口较少;
2.铁路运送全面告急,内陆出口更磨难;
3.航空运送力不足,运价贵重,难以满足需求。
2、国际货运代理的基础知识03
说明:内容比较多,小编尽量分篇编辑,方便学习。
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国际货运代理接受客户支付的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汇票的承兑和其它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还接受客户支付的因国际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果客户拒付,国际货运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所应收取的费用。国际货运代理人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
2.基本责任
a)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方式,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b)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撒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c)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3.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一般责任期限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期限一般是指由其掌管货物的时间。在作为传统意义的代理人时,货运代理人应按委托合同条款的规定,采取合适的方式照料和管理货物,并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在作为承运人并运输保管货物时,其责任期限应从发货人手中接收货物开始,至运到目的地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或在指定地点交收货人掌握为止,如果货物运抵目的地并已向收货人发出交货通知一定时间后,收货人仍未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认为货运代理人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
4.国际货运代理人对合同的责任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货物的灭失和损害能被证实由第三方的行为和疏忽造成时,货运代理人有义务将此种情况及有关证据告知委托人,并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委托方的利益,协助委托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因此,仅作为代理人时,他对以委托人名义委托在第三者的运输、装卸、交付、结算、仓储、单据签发等方面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货物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能证明他在选择代理人、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方面有失职行为。当货运代理人作为承运人时,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其责任的规定有较大区别,有些国家规定货运代理人除对代理行为负责外,不论他是否自己履行合同,还应对运输合同承担责任,并对为完成运输而委托、雇伤脑筋的承运人、代理人等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负责。但在有些国家(如法国)则规定,除非他自己履行合同(指完成运输),否则货运代理人并不对运输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
5.国际货运代理人对仓储的责任
货运代理人接受货物并准备仓储时,应在收货后给委托人签发货物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仓储期间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情况,选择适当的仓储方式,尽其职责管理货物。如委托人对货物仓储有特殊要求和指示时,也一并给予执行。在已做到尽其责后仍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害,货运代理人不负责任,除非能证明该货物的灭失和损害是由于货运代理人在选择货物储存库、场方面有不当和缺陷,或由于他在存储过程中有过失或疏忽。当自己作为仓储人,并自己执行货物仓储时,除上述责任外,还应承担对仓储人规定的责任。
6.国际货运代理人的除外责任
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国际公约,但一般认为,如果货物在其掌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灭失由于下列原因所致时,国际货运代理人对该损害或灭失不负责任。(1)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所致;(2)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所致;(3)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的缺陷所致;(4)由于货物包装不牢固(不是由货运代理人完成),标志不清所致;(5)由于货物送达地址不清、不完整、不准确所致;(6)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请不清楚、不完整、遗漏所致;(7)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所致。
但如果在上述各情况下,能证明货物的损害或灭失是由于货运代理人的过失和疏忽所致,货运代理人仍应承担责任。
近年来,货运代理人承担的责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传统的货运代理人仅作为承担最小风险的代理人时代已经过去了,当前的货运代理人一般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作为成功的代价。
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
货代协会一般条款规定的赔偿原则由两个方面:一是赔偿责任原则,二是赔偿责任限制。
1.赔偿责任原则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造成,即向货代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索赔通知的提出不超过货到后多少天,否则,就作为货代已完成交货义务。货代基本赔偿原则:
1)如果货物交接地点的市价或时价与发票金额有差别,但又无法确定其差额,则按发票金额赔偿。
2)对古玩、无实际价值货物其他特殊价值的,不予赔偿。(除非作特殊声明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3)对也依法生活诬蔑式的货物运费、海关税收,以及其它费用负责赔偿。但不赔偿进一步的损失。
4)对货物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则按比例赔偿。
5)如货物在应交付日多少天内仍未交付,则构成延误交货,货代应赔偿因延误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2.赔偿责任限制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有的采用单一标准的赔偿方法,有的采用双重标准的赔偿方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方法也应同样如此,但实际做法不一,差异较大。
本文关键词:国际货运知识点总结,国际货运知识培训,国际货运知识视频,国际货运基本知识,国际货运概念。这就是关于《国际货运知识,国际货运知识视频(国际货运代理的基础知识03)》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