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生活 投稿
关于【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商业用电价格,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铜川转供电最高限价公告
- 2、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
1、铜川转供电最高限价公告
按照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发改价格[2021]405号)精神,依据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现将铜川市2022年8月转供电最高销售电价公告如下,请各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
备注:
1、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要求:终端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损耗电价,损耗电价=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1-损耗率)一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损耗率最高不超过10%。
2、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849号)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文件中涉及的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按照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政策执行。
3、按照《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43号)要求。
4、已实施分时电度用电价格的用户,按照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公布的分时电度用电价格执行。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来源:铜川市发改委 在铜川 铜川这座城
2、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
各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价标准不一样,各转供电单位在运营维护中电量损耗不一、所属终端用户用电量不一、执行丰枯峰谷政策等客观原因,按各分表电量分摊后,就会客观上造成不同转供电单位所属终端用户收费价格不一的问题。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电费构成:物业公司、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工商业、居民用电户(含转供电主体经营者办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停车场等用电)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县电力公司缴纳的总电费为限。物业公司、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县电力公司缴纳电费,其缴纳的电费由所有终端工商业和居民合表用电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现行工商业用户转供电电价政策规定:
一、转供电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二、转供电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交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电费分摊方法应向用户公示。
三、2019年7月1日起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的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差额部分根据双方约定并按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
四、非直抄用户各分表电量抄表时间、电费收缴周期应与总表保持一致。
五、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非直抄用户具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条件的,转供电单位可根据我省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标准对用户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峰谷分时电价。
2021年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以江苏省为例,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分别是不满1千伏:0.6664元 / 千瓦时,1-10千伏:0.6414元 / 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6314元 / 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6164元 / 千瓦时。大工业用电分别是1-10千伏:0.6068元 / 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5968元 / 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818元 / 千瓦时,110千伏以下:0.5568元 / 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0.5318元 / 千瓦时。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规定,转供电主体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收费方式中的一种收取电费:一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二是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定期)向终端用户进行预收电费,年底(定期)按照实际损耗多退少补,并予以公示。对于价格违法行为,用户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本文关键词: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2022,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山东2022,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通知,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2021,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这就是关于《转供电电费收费标准,商业用电价格(铜川转供电最高限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