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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法速递 |《民法典》涉信息网络相关条款汇编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前,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极大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对法律规制也提出了全新要求。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充分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回应“互联网+”时代需求,全面强化公民信息网络相关权利保障,在信息网络民事法律规制方面呈现诸多亮点。
一、守护个人安宁,浓墨重彩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01 对隐私权作出清晰界定,全面治理广告电话、垃圾邮件、宾馆偷拍等侵犯隐私权社会顽疾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02构筑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强化对个人信息处理环节的规制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03 明确公权力机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确保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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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以人为本,织牢织密互联网时代民事权利保障体系
01 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适应信息网络社会发展客观需要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 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网名参照适用姓名权、名称权相关规定,惩戒干涉、盗用、假冒知名网名行为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03 明令禁止肖像、声音“深度伪造”行为,依法规制人工智能换脸变声导致的民事侵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04 明确规制网络媒体侵犯名誉权行为,治理网络媒体报道内容失真、失实、失责现象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三、整治侵权乱象,压严压实网络侵权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01 规定网络侵权责任主体和承担方式,明确网络侵权“红旗原则”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02 规定网络侵权补救措施,明确网络侵权“避风港原则”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3 完善网络侵权认定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四、坚持与时俱进,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和履行规则
01 将电子合同纳入法定合同订立形式,确立电子合同合法地位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02 规定电子合同成立和标的交付时间,明确电子合同订立及履行特殊规则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来源:湖北网警巡查执法
2、盘点准妈妈不能吃的危害胎儿的水果
准妈妈伤不起 盘点危害胎儿的水果杀手
水果是补充维生素的重要来源,尤其对于孕妇。不少准妈妈喜欢吃水果,甚至还把水果当蔬菜吃,每天吃各种水果,有时饭后立即吃一个水果。不可否认孕妇多吃水果对自己和胎儿都是有很大好处的。准妈妈通常认为这样既可以补充维生素,将来出生的宝宝还能皮肤白净,健康漂亮。其实,准妈妈吃水果要适量,而且有一些怀孕时不宜吃的“水果杀手”要少吃或者不吃。
水果杀手之荔枝和桂圆。从中医角度来说,女性怀孕之后,体质一般偏热,阴血往往不足。此时,一些热性的水果,比如荔枝、桂圆等就不宜食用或应少吃,否则容易产生便秘、口舌生疮等上火症状,尤其是有先兆性流产的
准妈妈们更要谨慎。因为热性水果容易引起胎动不安。
水果杀手之猕猴桃。猕猴桃营养丰富,素有“果中之王”的美誉。猕猴桃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使你的皮肤保持白皙。此外,猕猴桃虽好,但并非人人皆宜。由于猕猴桃性寒,故脾胃虚寒者应慎食,经常性腹泻和尿频者也不宜食用。食用时间以饭后1-3个小时较为合适,不宜空腹吃。有先兆
性流产现象的孕妈咪最好就不要吃猕猴桃了
水果杀手之山楂。有的女性怀孕后,会有妊娠反应,爱吃酸的东西,但要注意的是,山楂果及其制品,孕妇还是不吃为宜。现代医学证实:山楂对妇女子宫有收缩作用,如果孕妇大量食用山楂食品,就会刺激子宫收缩,甚至导致流产。
怀孕吃什么水果好
1、秋梨吃秋梨可以清热降压。秋梨被誉为“百果之宗”,是我国最古老的果木之一。它质脆多汁,清甜爽口,醇香宜人。其性甘寒微酸,有清热利尿、润喉降压、清心润肺、镇咳怯痰、止渴生津的作用,可治疗妊娠水肿及妊娠高血压。它还具有镇静安神、养心保肝、消炎镇痛等功效,有防治肺部感染及肝炎的作用。常吃炖熟的梨,能增加口中津液,防止口干唇燥,不仅可保护嗓子,也是肺炎、支气管炎及肝炎的食疗品。
2、苹果苹果素有“益智果”与“记忆果”之美称,而且还有“一天吃一苹果,医生远离我。”的谚语。这是因为它不仅富含锌等微量元素,还富含脂质、碳水化合物、多种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尤其是细纤维含量高,有利于胎儿大脑皮层边缘部海马区的发育,有助于胎儿后天的记忆力。而且在怀孕期间多吃苹果的孕妇,其孩子患上哮喘的`机会较少。专家解析,产生这种效果的原因可能是苹果含有特殊的植物化学成分,比如类黄酮等。
3、无花果 无花果的果实无论鲜品还是干品均味美可口。它富含多种氨基酸、有机酸、镁、锰、铜、锌、硼及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它不仅是营养价值高的水果,而且是一味良药。它性甘味酸平,有清热解毒、止泻通乳之功效,尤其对于痔疮便血、脾虚腹泻、咽喉疼痛、乳汁干枯等疗效显着。 孕妇最容易患痔疮。预防痔疮必须保持大便通畅,注意饮水,养成定时排便的习惯。同时,孕妇宜常吃适量的无花果。因为无花果不仅有丰富的营养成分,还能够治疗痔疮及通乳。
4、柿子 柿子,汁多味甘,是一种物美价廉的水果。每100克柿子含糖20克、蛋白质0.7克、脂肪0.1克、碘49.7毫克,还富含多种维生素及钾、铁、钙、镁、磷等,其矿物质的含量超过苹果、梨、桃等水果。柿子性寒,有清热、润肺、生津、止渴、镇咳、怯痰等功效,适用于治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痔疮便血、大便秘结等症。其营养及药用价值均适宜孕妇适量食用。尤其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可以“一吃两得”。柿子的蒂和叶都是中药。柿蒂可以降逆气、止恶心,治疗呃逆、嗳气等。柿叶有抗菌消炎、止血降压等作用,是民间常用的草药。柿子虽然有很好的营养及医疗作用,它也有不足之处。柿子有涩味,吃多了会感到口涩舌麻,收敛作用很强,引起大便干燥。遇酸可以凝集成块,与蛋白质结合后产生沉淀。因此,吃柿子应该点到为止,以一餐一个为宜。 西柚含有天然叶酸。叶酸不但对早期妊娠非常重要,在整个怀孕期也同样必不可少。孕期随着胎儿身体组织迅速成长,孕妇需要大量叶酸来满足胎儿的需要。叶酸缺乏不仅会使妊娠高血压症、胎盘早剥的发生率增高,更会导致孕妇患上巨幼红细胞贫血,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因此,西柚也是孕期妇女首选。
5、西瓜孕妇在妊娠期间常吃些西瓜,不但可以补充体内的营养消耗,同时还会使胎儿的营养摄取得到更好的满足。在妊娠早期吃些西瓜,可以生津止渴,除腻消烦,对止吐也有较好的效果。妊娠末期,孕妇常会发生程度不同的水肿和血压升高,常吃西瓜,不但可以利尿去肿,还有降低血压的功效,这对于孕妇的健康也是有益的。专家建议,肾病患者、孕妇、肠胃不好的人等吃西瓜最好不要超过两片,常人最好吃西瓜现吃现开,冰镇西瓜要少吃。
6、西红柿我们可以把西红柿当成水果来吃,而且生吃时清脆爽口、酸甜得宜,还有它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素、蛋白质、微量元素等,有美容健身之功效,并且一点也不贵。准妈妈不要空腹吃西红柿,西红柿内含丰富的果胶、柿红酸及多种可溶性收敛成分,如果空腹下肚,以上这些成分容易与胃酸起化学反应,生成难以溶解的硬块状物,引起胃肠胀满、疼痛等症状。所以准妈妈一定要注意。不要吃长有赘生物的西红柿和不成熟的西红柿,因为青色的西红柿含有大量有毒番茄碱,孕妇食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对胎儿发育有害。
准妈妈伤不起 盘点危害胎儿的水果杀手
水果是补充维生素的重要来源,尤其对于孕妇。不少准妈妈喜欢吃水果,甚至还把水果当蔬菜吃,每天吃各种水果,有时饭后立即吃一个水果。不可否认孕妇多吃水果对自己和胎儿都是有很大好处的。准妈妈通常认为这样既可以补充维生素,将来出生的宝宝还能皮肤白净,健康漂亮。其实,准妈妈吃水果要适量,而且有一些怀孕时不宜吃的“水果杀手”要少吃或者不吃。
水果杀手之荔枝和桂圆。从中医角度来说,女性怀孕之后,体质一般偏热,阴血往往不足。此时,一些热性的水果,比如荔枝、桂圆等就不宜食用或应少吃,否则容易产生便秘、口舌生疮等上火症状,尤其是有先兆性流产的
准妈妈们更要谨慎。因为热性水果容易引起胎动不安。
水果杀手之猕猴桃。猕猴桃营养丰富,素有“果中之王”的美誉。猕猴桃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使你的皮肤保持白皙。此外,猕猴桃虽好,但并非人人皆宜。由于猕猴桃性寒,故脾胃虚寒者应慎食,经常性腹泻和尿频者也不宜食用。食用时间以饭后1-3个小时较为合适,不宜空腹吃。有先兆
性流产现象的孕妈咪最好就不要吃猕猴桃了
水果杀手之山楂。有的女性怀孕后,会有妊娠反应,爱吃酸的东西,但要注意的是,山楂果及其制品,孕妇还是不吃为宜。现代医学证实:山楂对妇女子宫有收缩作用,如果孕妇大量食用山楂食品,就会刺激子宫收缩,甚至导致流产。
怀孕吃什么水果好
1、秋梨吃秋梨可以清热降压。秋梨被誉为“百果之宗”,是我国最古老的果木之一。它质脆多汁,清甜爽口,醇香宜人。其性甘寒微酸,有清热利尿、润喉降压、清心润肺、镇咳怯痰、止渴生津的作用,可治疗妊娠水肿及妊娠高血压。它还具有镇静安神、养心保肝、消炎镇痛等功效,有防治肺部感染及肝炎的作用。常吃炖熟的梨,能增加口中津液,防止口干唇燥,不仅可保护嗓子,也是肺炎、支气管炎及肝炎的食疗品。
2、苹果苹果素有“益智果”与“记忆果”之美称,而且还有“一天吃一苹果,医生远离我。”的谚语。这是因为它不仅富含锌等微量元素,还富含脂质、碳水化合物、多种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尤其是细纤维含量高,有利于胎儿大脑皮层边缘部海马区的发育,有助于胎儿后天的记忆力。而且在怀孕期间多吃苹果的孕妇,其孩子患上哮喘的`机会较少。专家解析,产生这种效果的原因可能是苹果含有特殊的植物化学成分,比如类黄酮等。
3、无花果 无花果的果实无论鲜品还是干品均味美可口。它富含多种氨基酸、有机酸、镁、锰、铜、锌、硼及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它不仅是营养价值高的水果,而且是一味良药。它性甘味酸平,有清热解毒、止泻通乳之功效,尤其对于痔疮便血、脾虚腹泻、咽喉疼痛、乳汁干枯等疗效显着。 孕妇最容易患痔疮。预防痔疮必须保持大便通畅,注意饮水,养成定时排便的习惯。同时,孕妇宜常吃适量的无花果。因为无花果不仅有丰富的营养成分,还能够治疗痔疮及通乳。
4、柿子 柿子,汁多味甘,是一种物美价廉的水果。每100克柿子含糖20克、蛋白质0.7克、脂肪0.1克、碘49.7毫克,还富含多种维生素及钾、铁、钙、镁、磷等,其矿物质的含量超过苹果、梨、桃等水果。柿子性寒,有清热、润肺、生津、止渴、镇咳、怯痰等功效,适用于治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痔疮便血、大便秘结等症。其营养及药用价值均适宜孕妇适量食用。尤其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可以“一吃两得”。柿子的蒂和叶都是中药。柿蒂可以降逆气、止恶心,治疗呃逆、嗳气等。柿叶有抗菌消炎、止血降压等作用,是民间常用的草药。柿子虽然有很好的营养及医疗作用,它也有不足之处。柿子有涩味,吃多了会感到口涩舌麻,收敛作用很强,引起大便干燥。遇酸可以凝集成块,与蛋白质结合后产生沉淀。因此,吃柿子应该点到为止,以一餐一个为宜。 西柚含有天然叶酸。叶酸不但对早期妊娠非常重要,在整个怀孕期也同样必不可少。孕期随着胎儿身体组织迅速成长,孕妇需要大量叶酸来满足胎儿的需要。叶酸缺乏不仅会使妊娠高血压症、胎盘早剥的发生率增高,更会导致孕妇患上巨幼红细胞贫血,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因此,西柚也是孕期妇女首选。
5、西瓜孕妇在妊娠期间常吃些西瓜,不但可以补充体内的营养消耗,同时还会使胎儿的营养摄取得到更好的满足。在妊娠早期吃些西瓜,可以生津止渴,除腻消烦,对止吐也有较好的效果。妊娠末期,孕妇常会发生程度不同的水肿和血压升高,常吃西瓜,不但可以利尿去肿,还有降低血压的功效,这对于孕妇的健康也是有益的。专家建议,肾病患者、孕妇、肠胃不好的人等吃西瓜最好不要超过两片,常人最好吃西瓜现吃现开,冰镇西瓜要少吃。
6、西红柿我们可以把西红柿当成水果来吃,而且生吃时清脆爽口、酸甜得宜,还有它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素、蛋白质、微量元素等,有美容健身之功效,并且一点也不贵。准妈妈不要空腹吃西红柿,西红柿内含丰富的果胶、柿红酸及多种可溶性收敛成分,如果空腹下肚,以上这些成分容易与胃酸起化学反应,生成难以溶解的硬块状物,引起胃肠胀满、疼痛等症状。所以准妈妈一定要注意。不要吃长有赘生物的西红柿和不成熟的西红柿,因为青色的西红柿含有大量有毒番茄碱,孕妇食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对胎儿发育有害。
准妈妈伤不起 盘点危害胎儿的水果杀手
水果味道鲜美,营养价值很高。 人类的好处很多。 怀孕后吃水果有很多好处。 然而,女性在怀孕期间与正常人有很大不同。 有些水果可以吃,有些水果不能吃。 如果你不注意,你会诱导堕胎。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女性和孕妇应该吃水果的原因。 需要它的朋友可以认真看待。
女人孕期吃水果的宜与忌
女人孕期多吃葡萄
女性在怀孕期间会吃更多葡萄。 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维生素。 孕妇可以预防色素沉着,也可以在进食后产生胎儿。 此外,葡萄中的钙还可以促进胎儿发育。 它具有很好的胎儿发育和孕产妇健康。 效益。
女人孕期宜吃苹果
女性在怀孕期间应该吃苹果。 苹果是一种健康的水果。 它们可以防止孕妇远离疾病,防止便秘。 它们还可以调节胃酸分泌,缓解孕吐。 此外,苹果中的叶酸可以促进胎儿发育,防止胎儿畸形。
女人孕期不宜吃山楂
一个女人怀孕后不应该吃山楂。 虽然山楂味道酸甜可以开始,但它对女性子宫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可以促进子宫收缩。 孕妇吃东西后可能会导致流产。
女人孕期不宜吃木瓜
木瓜也是女性最喜欢的水果,但孕妇怀孕后不宜吃木瓜,因为木瓜可以调节女性荷尔蒙的分泌,这会引起孕妇激素分泌的变化,这对胎儿的发育不利,可以 在严重的情况下导致流产。
本文关键词:五种不利于孕妇和胎儿的水果,对胎儿不好的水果,孕妈不能吃的水果,哪些水果孕妈妈不能吃,孕妇不能吃的水果,吃错这几种,后果很严重。这就是关于《盘点准妈妈不能吃的危害胎儿的水果,五种不利于孕妇和胎儿的水果(,《民法典》涉信息网络相关条款汇编及解读)》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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