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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人有什么风险】,控股股东的风险,今天涌涌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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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集团公司股权架构设计
- 2、控股人有什么风险
1、集团公司股权架构设计
担任控股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风险?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任控股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风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6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一起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成为控股股东能够极大的影响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在和其他股东有分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转化为公司的意志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控股股东可以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两种。绝对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控股股东,能够绝对保证对控股子公司高管的任命和经营。相对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不足50%的控股股东,这种控股股东仍然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经营。一般情况下,相对控股股东是不足50%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受其他股东委托合计有最多投票权的股东。控股股东虽然享有决策优势,但公司法侧重保护小股东的相关权益,因此,控股股东主要存在以下的风险点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第一,控股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控股股东往往能够掌控股东会决议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控股股东能够任意左右公司决议。如果该决议有损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或者有损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属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或者相关赔偿责任。
第二,第二,小股东享有强行解散公司的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控股股东虽然享有决策优势,但并不能排斥小股东参与公司具体经营。如果不和小股东处理好关系,造成股东之间矛盾过激,进而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话,只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小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强行解散公司。
2、控股人有什么风险
控股人有什么风险
个人股东控股的利弊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6)控股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控股人有什么风险
个人入股与企业入股哪个好?
1、个人入股更好。个人名义入股和投资公司入股区别是以个人名义入股,分红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免不掉的,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否定了双重纳税,即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已红利,在股东企业无须交纳企业所得税。
2、其实与公司名义入股相比的话,个人入股分红属于个人,公司入股属于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3、另外的话个人入股程序相对简单,公司入股在工商局程序更复杂一点。公司入股是以法人形式入股,个人入股是以自然人形式入股
权利和义务的承担主体不一样,法人是以组织形式,自然人是以各人形式。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复纳税,公司入股可能有重复税收营业所和个人所得税等。
4、公司入股和个人入股由个人承担责任也各不相同。公司入股则有公司整体承担责任。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
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5、以公司名义入股的缺点有:如果作为股东的公司经常会出现问题,这样直接有可能导致你的股东身份实际名存实亡,当股东间纠纷时,很难处理,自己已经过期或作废的公司股东很难保证自己的利益。
控股人有什么风险
一、法人控股和自然人控股有什么区别
自然人控股和法人控股不同点如下:
1、个体不同: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一般是个人独资的,法人控股是一个组织。
2、权利义务行使不同:法人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这个具体的人往往是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代表公司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自然人控股不需要委托书。
3、公司股东数量不同:自然人控股股东只有一个,法人控股的股东数量有多个。
二、什么是法人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民事责任能力,又称“法人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承担因其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民法在规定法人的成立条件时,规定法人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
民法典关于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的责任,关于产品损害的责任、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等,都可以适用于法人。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是根据法人的意志,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人职能,因此在其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他人的损害,法人应负侵权的民事责任
三、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的条件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须具备三个条件:
1、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加害于他人的侵权行为且造成损害结果,并且,不存在民法所规定的免责条件。
对于民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条件,民法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具有过错。
因此,法人是否应对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应以该种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为准予以确定。因此,判定法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2、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行为而发生。
在法律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其代表权限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就是法人自身的侵权行为,其后果当然应由法人承担。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外,法人的经营活动还需要由其工作人员进行,即授权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虽然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同,其行为不能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而只能视为法人的代理人的行为。但法人的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是执行法人的意志,为法人谋利益,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法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执行职务所实施的侵权行为而引起。
只有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法人有关业务活动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其责任才能由法人承担。但如果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因实施与其业务活动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
或者纯粹以个人名义实施的侵权行为,则法人对之不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应由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承担。法人就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以后,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权追究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
至于法人成员中不具有代表权和代理权的普通职员和雇员,因执行职务损害他人,应依照民法有关雇用人责任的规定,由法人作为雇用人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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