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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睡他家门口犯法吗,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男邻居从屋顶爬进了她的院子……)

百科 2025-12-23 18:56:18 投稿 阅读:61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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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夜半时分,男邻居从屋顶爬进了她的院子……
  • 2、欠钱不还睡他家门口犯法吗: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

1、夜半时分,男邻居从屋顶爬进了她的院子……

如今再度想起两年多前半夜里发生的那件事,郭秀红还是觉得又怕又气,难以释怀……

邻居从屋顶爬进了她的院子

郭秀红家住山东省肥城市的一个普通村子里,她家的院子位于村里小街的最末头。

在一片连排的平房中,郭秀红家的堂屋与她的北面邻居尹飞家的西屋连在一起,两间屋子共用一面墙。一般来讲,农村人家的堂屋相当于客厅,是院子里屋脊最高、空间最宽敞的房屋。由于尹飞家的地基比较高,他家的西屋只比郭秀红家的堂屋矮一小截。

郭秀红平时以务农为生,农活不忙的时候,便打些零工,她的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儿子在外地读大学。尹飞家主要也是务农,有时他还到肥城市的有机蔬菜市场打工,他的妻子偶尔会去女儿家帮忙照看孩子,儿子在外打工。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里人基本上都互相认识。邻居间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郭秀红和尹飞两家在邻里间的风评都不错。平日里,两家人的相处也算和睦。

2020年7月5日,尹飞的妻子在女儿家帮着看外孙,家里只剩尹飞一人。晚饭时,尹飞喝了点酒。到了半夜11点多,尹飞想起来,郭秀红的丈夫前两天外出打工了,她现在也是一人在家。尹飞便动起了歪心思,“想去看看郭秀红”。

初夏的夜不凉,尹飞光着膀子爬上了自家西屋的屋顶,随后,只一步他就迈上了郭秀红家堂屋的屋顶上。

欠钱不还睡他家门口犯法吗,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男邻居从屋顶爬进了她的院子……)

郭秀红家屋顶与尹飞家西平房。(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站在屋顶上,尹飞朝郭秀红家的院子里望了一圈,没有看到郭秀红。尹飞看到屋顶边搭了一架铁质梯子,梯子连着郭秀红家东屋的屋顶。

“屋顶上又没有晾粮食,她放梯子在这里干啥呢?”尹飞心里犯起了嘀咕。

此时的郭秀红已在东屋睡下。迷迷瞪瞪地,郭秀红隐约听见屋外头院子里的狗在叫。但由于她家的院子临着街,偶尔夜里街上过人过车,狗也会叫,所以郭秀红并未太在意,便接着睡了。

顺着这架铁质梯子,尹飞爬到了郭秀红家东屋的屋顶,又用眼睛扫了院子一圈,还是没有看到郭秀红。随后,尹飞看见屋子的南侧有一架水泥砌成的窄楼梯,他便蹑手蹑脚地顺着楼梯走了下来,到了郭秀红家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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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秀红家东偏屋南侧楼梯。(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狗叫得更厉害了。尹飞先走到了郭秀红家东屋门口,试探性地轻拉了一下门帘。门帘“啪”地发出一声响,原来为了防蚊虫钻门帘边缝,郭秀红家的门帘上坠着一块吸铁石,用吸铁石吸住门,经尹飞一拽,发出了响声。

尹飞被这一声响吓了一跳。他转身从东屋门口走向了郭秀红家堂屋门口,透过窗子往堂屋里看了看,没见郭秀红的身影。心想着郭秀红应该已经睡了,尹飞便又走向了东屋门口。

其实,刚刚门帘“啪”的一声也把屋里的郭秀红吵醒了。起先郭秀红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也没太在意,可家里的狗一直在叫,随后,她又听见自家堂屋门口似乎有动静。这时,郭秀红才意识到:家里进来人了!

郭秀红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不敢出声,只用手抓住了墙上的电灯开关拉绳。

只一会儿,尹飞便又回到了郭秀红所在的东屋门口。这一次,他稍微使劲拽了一下门帘,门帘发出了更响的“啪啪”声。黑暗中,郭秀红只觉得十分害怕,便拉亮了屋内的电灯,紧接着,她又把灯给拉灭了。

“谁啊,谁啊?”郭秀红朝外喊道。听见郭秀红喊,尹飞慌了。他连忙猫着腰跑上了郭秀红家东屋南侧的楼梯。

屋外的月亮很大,月色很好。

透过东屋南侧的窗子,郭秀红看见了一个赤裸着上身踏着楼梯往屋顶跑的男人。她再定睛一看,此人正是邻居尹飞。而就在此时,尹飞也透过窗子往屋里看了一眼。四目相对后,尹飞慌忙跑上了屋顶。

挡在窗户上的毛毡被掀开了

郭秀红被吓得不轻。缓过神来,她立即打电话给她婆家嫂子和娘家哥哥,说家里进来人了,叫他们赶紧过来。而此时,尹飞已经按照来时的路跑回了自家院子中。

郭秀红的嫂子与她住得非常近,几分钟便赶了过来。

“那人光着上身,往屋顶那边跑了。”刚一开门,郭秀红就如此向嫂子哭诉道。

嫂子此时看见北邻居尹飞家的灯还亮着。郭秀红家堂屋的后窗户正对着尹飞家的院子,嫂子便来到这扇窗户边,站在椅子上,往外看了看尹飞家的院子,碰巧就看见了尹飞光着膀子,正往屋里走,随后,他屋里的灯便灭了。

临近夜里12点时,郭秀红的哥哥也到了。三人在堂屋中合计了一下,觉得这件事不是小事,于当晚就报了警。

民警查看过屋顶后,由于已是半夜,郭秀红和哥嫂决定第二天再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当晚,郭秀红嫂子便没走,陪着她住了一晚。尹飞发现隔壁没了动静,便也睡下了。

这一夜,郭秀红和嫂子都没睡好。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两人就起来了。

另一边,尹飞也已经起床了。尹飞准备外出务农,但他心里还是惦记着昨天晚上的事,就想看看郭秀红的反应。他从自家院子走到了郭秀红家堂屋的后窗户边。为了保护各家的隐私,这扇窗子常年有毛毡从外边挡着,尹飞看不清楚屋里发生的事。而他又实在想看一看郭秀红的状况,便上手将毛毡掀起了一角。

此时,郭秀红和嫂子两人正在堂屋里坐着。

“哎呀!”突然,嫂子听见郭秀红“咋呼”(大叫)了一声。顺着郭秀红的视线扫过去,嫂子看见尹飞正探着头往屋里看。

“你看什么看啊!”郭秀红见状立即激动了起来,打开窗户骂了尹飞。尹飞没敢吭声,转头骑着自行车出了院子。郭秀红追到了自家院子的大门口,又骂了尹飞几句,见尹飞骑远了才作罢。

2020年7月6日上午,在嫂子的陪同下,郭秀红来到了肥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说明了前一天晚上的情况。同天中午,尹飞主动到派出所供述了案件经过。7月31日,肥城市公安局经过审查,决定立案侦查。8月22日,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尹飞被肥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我就是心里光想着郭秀红这个人了,本来是想上她家屋顶上看看她在干什么,院子里有没有人。正好她家的梯子放在堂屋顶和东屋顶之间,我就下去了。想去看看她在哪个屋里睡觉,找找她人,当时没想着把她怎么样,就是想看看她睡觉的样子。”在接受民警的讯问时,尹飞如此交代了他7月5日晚上进入郭秀红家院子的目的。

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

经历了这件事,郭秀红不敢在家住了。自那晚之后,她不是住在她父亲家就是住在她弟弟家。

有时候,郭秀红自己无事坐着,就开始又笑又哭,心里也感到说不出来的难受。看着郭秀红这个模样,家里人都围着她,怕她想不开。

担心她的状态,家里人带着郭秀红前往肥城市人民医院看病。郭秀红自述有心慌胸闷、胃胀、头痛头晕、眼皮沉、四肢无力和记忆力下降等症状。经检查,肥城市人民医院诊断郭秀红患有恐怖性焦虑障碍,并为她开了一些药物用于治疗。

“我现在总是自己慢慢地就想起这件事。我整个人都快崩溃了,一闭上眼就是他开门的动作,那个爬楼梯上屋顶的影子,还有扒在我窗户上往里看的那个嘴脸。我心里感觉恶心、害怕,恨不得跟他同归于尽。”案件办理期间,在接受民警的询问时,郭秀红如此形容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影响。

之后的日子里,郭秀红虽然吃着药,但状态依旧没有得到太多好转。“本来我的生活很有秩序。现在是家也不敢回,什么工作也做不好了,生活还得靠父母照顾。他毁了我的生活。”郭秀红如此向办案民警说道。

郭秀红的嫂子也说,郭秀红原先很能干也勤快,为人处事也挺好,“谁知道这个事一出,就像是把她打垮了”。

2020年8月30日,几个村干部受尹飞委托,找到了郭秀红,想要帮忙调解此事,并赔偿了郭秀红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8000元。然而,尹飞并未向村干部说实话,而是编造了一个“去郭秀红家院子里找我家小猫”的理由。

听见村干部这样说,郭秀红心里更激动了,对尹飞的态度十分不满,表示并不谅解其行为。

村里人也都看出了郭秀红的变化。几名与郭秀红同村的人曾向办案民警表示,自2020年7月之后,他们就很少在村里看见过郭秀红了,听说她一直住在娘家,偶尔中午回来喂狗,也没有以前爱说话了。

2021年9月6日,经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郭秀红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郭秀红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与2020年7月5日遭遇的非法侵入住宅事件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住宅安全无小事

2021年3月17日,肥城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肥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肥城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尹飞未经他人同意、以非法目的,深夜通过屋顶进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嫌疑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对郭秀红进行了赔偿,虽暂时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21年3月24日,肥城市检察院以尹飞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向肥城市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0月19日,肥城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尹飞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办理此案的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官郑秀娟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她对郭秀红的状态印象深刻。

“能感觉到她对这件事特别气愤和害怕,一说话,声音就哆嗦。”针对郭秀红的状况,郑秀娟对她进行了开导和劝慰。“这样做也是为了尽可能地让郭秀红放下顾虑,避免对她产生二次伤害。”郑秀娟向记者介绍道。

郑秀娟还表示,郭秀红的家人在事情发生后给了郭秀红很大的关注和支持,“家人的支持和陪伴对于被害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2、欠钱不还睡他家门口犯法吗: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

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

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去他家里要钱,不给就在他家的行为可能会犯法。该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讨债,例如诉讼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债,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去要,不能以坐在别人家里不走的办法去索要,否则,也是违法行为。如果要债务的坐在家里不走,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

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去他家里要钱,不给就在他家的行为可能会犯法。该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讨债,例如诉讼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债,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去要,不能以坐在别人家里不走的办法去索要,否则,也是违法行为。如果要债务的坐在家里不走,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欠钱不还去他家里住犯法吗

和老赖要钱住到他家里犯法吗

这就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债务人一时没有钱,欠款不还,心里非常愧疚。既然债权人来讨债,大多数都是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更有的人是好心招待,管吃管住。目的是对债权人心存感激,表示歉意。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是债务人的自愿行为,且是一种礼尚往来。所以,讨债人没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任何犯罪。

另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欠钱无理拖着不给,债权人多次找债务人追要,债务人拒不偿还。债权人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就在债务人家中吃住,给债务人施加压力,逼迫让债务人还钱。

像这种情况,法律就不允许了。对于讨债人经债务人驱逐,拒不离开的,妨碍了债务人家的正常生活。那么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非法入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讨债人就极其不利了,如果债务人报警,那么讨债人就涉嫌犯罪了,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依法起诉的方式,讨还公道,没有必要以身试法。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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