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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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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一)估价的操作
第一条 估价的准备
1、不管估价内容是否繁琐,均要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2、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价。
3、估价的方式,必须经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方可择定。
4、销售经理必须仔细看估价单。
第二条 充分了解有关情报
1、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有估价竞争时的情报。
2、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3、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三条 估价单的回收
1、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2、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二订货价格的确定
第四条 本部分旨在为营销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规范。
第五条 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的确定,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单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七条 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为两类:
1、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2、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营销员在确定订货价格时,需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及业务关系,避免任何一方受到损失。
第九条 在接受订货时,应认真调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第十条 营销员依据自己的判断,能够自行决定订货价格的范围包括:
1、以公司统一确定的价格接受订货。
2、订货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且降价幅度为X%的标准品订货。
3、订货额在——万元以内,且降价幅度为X%的标准品订货。
第十一条 定货单由营销人员交成本室审核后,报销售主管核准。
第十二条 营销人员在第七条 规定范围内进行折价销售时,应填制“折价销售传票”一式四份。
第十三条 折价销售传票处理流程
1、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收存,以作折价销售凭证之用。
2、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交付客户。
3、折价销售通知单,由营销人员交付财务部。
4、折价销售统计单,由销售主管转交事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十四条 特别价格
下列各项营销人员无权自行决定订货价格,须由总经理或成本研究委员会审议决定。
1、非标准品折价销售。
2、特别定货品。
3、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降价销售。
4、因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
5、因大批量订货而要求降价销售。
6、外购产品。
7、新产品定货。
8、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情况。
第十五条 订货价格决定
在特别价格各项中,营销人员都需向成本室提交订货单,并经销售主管审查。
三成本研究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为准确地确定本公司产品价格,特设立成本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构成:总经理、常务董事、销售主管、财务主管、采购主管、制造主管。
第十七条 会议时间
1、例会。每月固定时间召开。
2、临时会议。需要紧急确定订货价格时召开。
2、价格管理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我公司各种产品按照统一、稳定、有序的销售价格对外报价和销售,规范价格管理,维护价格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涉及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制定和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价格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
公司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主任、生产动力科科长、技术开发科科长、生产车间主任、市场营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储计量中心主任、生产科计划统计员、财务科成本核算会计、职工代表组成。由经营副经理任组长。
(二)职责
1、每周定期参加公司价格例会。
2、生产、销售、成本等信息的传递。
3、公司所有销售产品(包括副产品、残次品)的销售定价。
三、价格释义
产品成本价格―指各种产品的综合成本,由公司财务科确定。
产品基础价格---指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种产品批量销售价格以及对经销商执行的优惠价格,由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对外产品报价---公司在销售大厅和各种媒体的对外报价,由销售科业务员以及公司专业销售员执行。
产品浮动价格---是指产品对外报价+(对外报价-产品基本价格)×(±50%)上下浮动的价格,由营销科科长负责审核执行
四、报价原则
(一)产品基础价格
(二)对外产品报价
1、固体产品的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106%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2、液体产品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105%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五、管理规定
(一)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的销售管理
1、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系指因内在质量不合格并有质检科出具不合格报告的产品,按正常检验程序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正常生产过程中排放品(如污油、废渣等);因存放时间过久变质产品。
2、如出现不合格产品需要处理的,应由营销科仓储计量组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不合格项目并附注质检科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车间存有的废料需处理的,由所在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数量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3、审批后的拟代销“三品”由营销科统一联系客户,查验货物,拟定价格。数量超过50吨的“三品”定价由营销科组织采用招标方式集中销售。
4、上述工作均按程序完成后,(完成标志是有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明确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标销售过程中与中标客户签定的协议书)转入正常销售程序。
(二)产品销售价格的执行权限
1、对外产品报价---执行人为销售大厅业务员,公司专业销售员,销售科客户开发人员。
2、产品浮动价格---由营销科专职副科长负责同客户沟通,确定价格,由营销科长审核后执行。
3、产品基础价格---对于战略性客户,区域经销商、产品直接用户以及大额产品(固体产品30吨以上,液体产品50吨以上)由营销科与客户沟通不能成交时,报请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4、公司原则上不能低于基础价格销售,对于以下特殊情况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时,应由业务员或专职销售员提交申请,说明事由,由营销科科长审核签署意见,报经营副经理,由经营副经理组织价格领导小组确定,一个客户只能出现一次,无论任何情况不能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1)开发市场,低价与同行竞争(限量10吨以内)。
(2)战略性调整价格,提高市场份额。
(3)阶段性对局域经销商让利。
(4)其它特殊情况。
5、销售价格的职责确认。
(1)各级人员在本岗位价格执行权限内,在产品销售单上签字即可。
(2)对于超出权限,需要向上级请示的,按照能级原则,逐级请示。即业务员向营销科科长请示;超权限时营销科科长向经营副经理请示,并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
(3)对于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货物时,必需有书面的请示,说明事由,通过经营副经理,公司经理审核、审批后再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价格管理制度
为规范商品价格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酒店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物价政策,合理销售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购进、调入的商品要分类、分区上架销售,并摆放整齐,没有标签及时打印并对照商品位置摆放。
三、酒店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当地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酒店自主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四、对进入酒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其名称、产品、规格、价格予以打印标签,各类收费标准及商品价格均需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价格检查制度是酒店接受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客人的监督以及对所属经营部门进行价格管理的一项有效的手段。
价格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
1、自定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11、不向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责任追究程序
患者对医院收费异议的,尽可能在科室内给予解答,若科内不予解决可向医院办公室投诉,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天内向患者反馈;根据自查,属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应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并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病人出院结账时,科室应对照病人医嘱进行认真审核,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造成的多收、少收、漏收,将按照差错金额的150%扣除责任科室的收入。
2、科室不予解决而反映到院办公室,经查实按查金额的2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病人反映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按查金额的5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3、凡属收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收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收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或同一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本文关键词: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价格管理制度的内容自查表,价格管理制度财务总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药品销售价格管理制度。这就是关于《价格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制度及流程(产品定价管理制度)》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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