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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组织者利益,暴走团上马路被撞致一死二伤

百科 2025-10-22 10:11:20 投稿 阅读:77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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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暴走团组织者利益:暴走团上马路被撞致一死二伤 专家:组织者或承担刑责
  • 2、暴走团组织者利益,暴走团的前世今生

1、暴走团组织者利益:暴走团上马路被撞致一死二伤 专家:组织者或承担刑责

“我们不能因为其有锻炼身体的动机而否认其违法的事实。从媒体报道看,事发地有人行道,因此晨跑团人员或者其组织者有一定的过错。”对此,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而随着对事故发生现场情况还原,网友们普遍更关心肇事双方的责任认定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就撰文指出,在公路上占道暴走虽性属违法,但不影响司机交通肇事罪构成。暴走团目标如此明显,司法竟然没能避让,显然存在重大过失且后果严重,也构成犯罪。他人不法,不能减省司机的注意和避让义务,但量刑可从轻。

组织者或承担刑事责任

除了“暴走团”和肇事司机均涉嫌交通违法,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希娟律师认为,“暴走团”的组织者也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限于机动车一方,行人也可构成,这不仅是刑法学界的通说,也在立法的规定范围之内。”王希娟进一步解释说,“暴走团”组织者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如果经程序鉴定,组织者需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就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死伤者有证据证明这次‘暴走团’组织者在路线选择、安全提示等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希娟补充说。

而随着媒体采访的深入,这起事件似乎又有“反转”。该起事故的“暴走团团长”曾向媒体表示,死者商某并非晨跑团固定成员,而是当天“即兴”加入的过路市民。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暴走团”的组织者并不需要对死者做出赔偿呢?

对此,王希娟认为,“暴走团”参与者也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着理性认知,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部分责任。“群体性活动的组织者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是有合理限度的,不能无限制地加重其负担。”

交管部门应以此案为戒

记者注意到,事故发生时的视频是由该路段的电子监控拍摄到的,而据队伍成员回忆,“暴走团”已沿着事故发生路段晨跑十余天,“平时没什么车,加上时间也早,所以不觉得有问题。”

“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以此案为戒。”王希娟表示,作为城市交通的管理者,交管部门应该及时对“暴走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晨练高峰期的路面监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暴走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不应该放任不管、坐视不理。

近年来,奇葩健身方式逐年增多。对此,王希娟认为,老年人健身丰富晚年生活本无可厚非,但任何事情都不能以违法作为前提。“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2、暴走团组织者利益,暴走团的前世今生

所谓的暴走团其实原来只是一个简单的走步锻炼活动,但近些年来,暴走团的规模越来越大,危险性和扰民也越来越大。

暴走团扰民主要是噪音扰民和横行街巷以及阻碍交通。比如在某地就曾出现过所谓的万人暴走团,他们挥舞旗帜,大声播放着音乐,成群结队地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整个道路都被堵死了。这样的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本身也很危险。类似的案例是很多,曾经有一只暴走团清晨在一条公路的快车道上暴走,后面一部出租车行驶过来,因为司机的稍一疏忽,就对着暴走团的队伍直接撞了过去,造成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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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不算离谱,而发生于平顶山市的事件就显得过分了些,因为这回暴走团走的不是马路,而是商场。

2020年12月,一队百人暴走团从机动道过红灯后,直接进入某一商场,巨大的音响、领队的大喇叭、震耳欲聋的团队口号瞬间成为整个商场的焦点。旁边逛街的人捂着耳朵无力的批评着。随后商场管理人员介入,将暴走团好言劝出商场。

网友们对暴走团的看法是已经超过广场舞的扰民程度了。因为广场舞只在一个固定地点扰民,可这暴走团是流动扰民。

有网友说:暴走团还具有一定的暴力性,他们会对其暴走路线上的障碍物采取暴力行为。比如他们会直接推开路上的行人,路上的自行车会被他们直接踢倒,或扔到一边。有位网友分析说:现在暴走团的成员有年轻化的趋势,在暴走团里,中青年已经越来越多,由于这些人体力好,活动范围广,扰民性更强。

多年来,暴走团占机动道行走,干扰正常交通;夜间行走高升呼号和播放音乐,噪音扰民。而由此造成居民冲突和交通事故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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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敬佩的是一堆歪瓜裂枣,统一着装,走着木乃伊的步伐,打着红旗,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在别人鄙视的目光下,照样能舔着厚脸皮,旁若无人的穿行在人流、车流密集的马路、公园!全然不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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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的本意是为了煅炼身体,可是走街串巷,大声呼呵,除了吃一肚子灰尘尾气看不出对身体有什么好处。其二就是成群结队,横冲直撞,毫无公德可言,只为一己之私,无视公共秩序,他人安全,全然一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极端利己主义者架势。再就是尽管在经济大潮冲击下近几十年中国社会整体呈现出心态浮燥,急功近利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等思想上的退步和混乱,但是随着混乱的过去,人心开始慢慢沉淀反思,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谦虚谨慎,尊老爱幼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美德被唤醒并开始复苏,人们开始从思想上进行反思。在这样一种全民向善的潮流面前,这个由一群极端利己主义者组成的所谓暴走团被黑被骂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

广场舞、暴走团现在已成扰民老鼠,真的到了人人喊打的时候了。你锻炼身体是好事,但锻炼身体也不能成扰民的正当理由吧,不管是篮球场还是居民楼楼下,不管你是谁家里有老人还是有高考的孩子,广场舞成了一种霸道的公害,暴走团也是一样,似乎人多就可以为所欲为了。统一的特点都是一帮自私自利的中老年人,打着锻炼身体的幌子,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公共空间,侵害其他人的公共利益,而且公害不自知,我锻炼,我最大,你们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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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是不懂运动人的一种炫耀。

非常不理解暴走团这一种活动方式,我不称快走或暴走为运动,在我眼里只是一种活动而已,有什么必要大张旗鼓,招摇过市呢?

那些暴走的人,之所以选择走就是因为能力不行,不能跑、跑不起来、跑不长远。表面看起来或自以为是运动健康,实际在我看来只是一群自我感动的人,在夏虫语冰式的炫耀。

不管是娱乐、健身等何种目的聚会,都需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对于暴走团,只想提醒下:

晚上拥挤,早上走也行,早起身体好;

音响声音大,小点声也行,没音乐也能走;

共享单车挡路,绕开点也行,没必要推倒扔一边;

道路窄,队列自由点也行,不能占用机动道。

健身方式千千万,希望各位能在不干扰别人的前提下,保持健康身体!爆走锻件身体没事,不要成群结队的走,占用公共资源,你们是走自己的路,确让别人无路可走。

你不扰民,谁也不会管你是暴走还是慢走。我很反对打着锻炼的旗号,聚集暴走,这里面有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隐患,也有扰民的行为。还是三三两两锻炼比较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身之道。

我个人觉得暴走团被人诟病综合起来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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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式大于作用,真正的运动是孤独的,是要适合自己的,在团体范围内,表演的成份要大于运动的效果,而且只是走个路而己,还拽的不行。

二,自我感动的一群人,己漠视任何阻扰他们前进的一切,因为是团体招摇过市,就一定会影响交通,而且他们一定不会去避让,所以他们会占道,甚至占据整个道路,反而是过路车辆要给他们让行。

因为他们知道所有汽车都不敢轧他们,但万一驾驶员大意呢,车辆失控呢?曾经有过这样的交通事故,所以那些整队在交通道路上的暴走团既危险妨碍交通,自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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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着音响、喊着口号,所到之处就是一种污染,噪音扰民。这些人一般都选择在晚上,他们特别喜欢表现,越是人多越来劲,否则无法体现他们的神圣,那么周围的人当然会反感。

精力实在太旺盛,又有钱又有闲,可以去做义工,帮助弱势群体,提升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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