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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网 202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

百科 2026-02-11 13:56:37 手游攻略 阅读:4376次

吉林动画学院分数线

吉林动画学院2020年在浙江省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艺术类第二批

动画:文化课最低分422,专业课最低分74,综合分最低分537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课最低分419,专业课最低分77,综合分最低分510

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课最低分422,专业课最低分80,综合分最低分5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课最低分422,专业课最低分82,综合分最低分537

数字媒体艺术:文化课最低分411,专业课最低分83,综合分最低分535

艺术与科技:文化课最低分412,专业课最低分83,综合分最低分534

表演:文化课最低分466,专业课最低分81,综合分最低分551

二、普通类

数字媒体技术(物理必考):最低分355

市场营销:最低分523

互联网金融:最低分524

广告学:最低分527

文化产业管理:最低分525

网络与新媒体:最低分531

虚拟现实技术(物理必考):最低分483

软件工程(物理必考):最低分457

2021年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各省各专业认可方式(专业成绩认可校考或统考成绩)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录取时,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吉林动画学院-吉林动画学院2020年各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

吉林动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吉林动画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传播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动画(影视特效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部分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平台力行奖学金。学校还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学生入学后,提供英语、日语教学(日语教学仅限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九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各省各专业认可方式(专业成绩认可校考或统考成绩)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

平行投档省份:优先录取进档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或其他科类录取。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每次向社会征集前,学校会根据生源和录取的实际情况调整所征集专业和科类以及所公布的征集计划;

非平行投档省份: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或其他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经过调整录取结束后,如总体计划仍有剩余,学校会根据生源以及录取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剩余计划的专业和科类,然后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以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有关政策执行;

4.专业排名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录取时,各专业按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在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普通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合成分详见5.顺序志愿投档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成分核算办法)。对于线上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均按合成分数排名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美术设计类专业首先对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占进档考生前(含)5%的考生,优先按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录取,该专业其余考生则按合成分排名录取;

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5.顺序志愿投档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成分核算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

其他专业合成分(美术设计类专业、部分影视传媒类专业等)=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

表演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排名录取;

6.退档:不符合所报专业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未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同分录取原则:艺术专业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分数、外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金融、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广告学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影视特效方向)招明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语种考生宜报。

9.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使用“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排序分数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序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编导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6+美术、编导、音乐类统考(或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0.4排序

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0.高考综合改革选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普通类文史、理工类专业选科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告;

11.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

12.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方向学习;

13.以上录取原则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不符的,按各省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三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202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动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三佳社区博识路168号

双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甩湾村委会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新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包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动画(影视特效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8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8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专升本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设立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及平台力行奖学金。自建校以来,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学生入学后,提供英语、日语教学(日语教学仅限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九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秋季高考统招本科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各省各专业认可方式(专业成绩认可校考或统考成绩)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录取时,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

其他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部分影视传媒类专业等)=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

5.所有省份调剂及退档原则:分数不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专业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分数、语文、外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专业,影视特效方向〕优先科目依次为:专业分数、外语、语文;表演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高考文化分、语文、外语)。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金融、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新媒体技术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影视特效方向)招收明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语种考生宜报。

8.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名录取;

艺术类专业:实施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等专业使用区统考成绩,其他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分数排名录取;

综合分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序;

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6+美术、编导、音乐类统考(或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0.4排序。

9.高考综合改革选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普通类文史、理工类专业选科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报考专业目录。

10.专业下设方向的,在新生入学后结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专升本录取原则

吉林省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统一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原则按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

学校对报考考生的本科(获得第一学位)期间学业成绩、申请材料、综合表现进行审核,根据学校组织考试的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五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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