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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百科 2025-12-26 03:29:27 手游攻略 阅读:9780次

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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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的各项审批程序,完善建筑施工的监督管理。

1.2、尽量杜绝施工过程中产生浪费,严肃处理施工过后存在工程质量的隐患。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施工和建筑队。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施工申请单位要进行材料和用工的监管,以及施工后质量的监管。

3.2、施工申请单位和建筑主管负责对其施工的质量进行验收,总经理负责此制度的核定。、4、细则

4.1、工程施工审批流程

4.1.1、各线、各部门对本线、本部门所要施工的工程进行立项,场长或者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的《施工申请》,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再交总经理核定;

4.1.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核定的《施工申请》,安排相关建筑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考察,考察人员对施工项目做出正确合理的评估与工程预算书,将工程预算书交建筑主管初审,建筑主管初审后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审核后工程金额3000元(含人工)以下的,行政部直接转采购部采购原材料;工程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的交总经理核定,行政部再根据总经理核定后的工程预算书,让建筑主管写《材料请购单》,行政部签字后转采购部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4.1.3、如需外包或者内包,都要在行政部的组织下签订《工程承包、承建合同》,经公司和工程承包方、承建方双方意向达成一致,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工程承包、承建合同》上必须要有施工步骤、材料明细及质量要求。

4.2、原材料签收流程

4.2.1、建筑材料采购回来后,先把材料送到仓库,由仓管负责按照《采购单》或《材料请、购单》或《工程承包、承建合同》对比无误后再与送货单进行对照验收,包括数量的清点、立方数的测量、质量的初检,验收合格后仓管在送货单上签字,以防多送或少送;如果是不好搬运的材料,须要直接送到施工申请单位的工地上,仓管员可以同建筑主管一同到工地上,卸货后进行清点数量并验收。建筑材料送到施工工地后,由施工申请单位负责人验收并签字;最后由建筑工程施工工头签字。

4.2.2、有些材料由建筑施工包工头负责采购,对这一块的材料的监管工作由施工所在地、的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前必须核对《工程承包、承建合同》上的材料明细。施工申请负责人对包工头采购回来的材料,必须逐一清点核对验收其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验收OK再在收货单上签名,并监督所采购的材料存放、保管以及用之于计划施工工程上。如果有剩,须要告知行政部,以对剩余材料进行合理安排。

4.2.3、采购部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必须由建筑主管签收,建筑主管负责对来料的数量、质量、颜色、质地、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全面的验收,各项指标OK建筑主管签字PASS。

4.3、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管

4.3.1、建筑主管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建筑主管必须随时跟进施工工程的进度、质量,必须保证工程的交期的同时,必须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公正质量,绝对不允许“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出现在公司。

4.3.2、申请施工使用单位和各线场长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跟进工程的进度,随时高度关注工程的质量,发现建筑队施工有违规操作、偷工减料、欺瞒谎报等违规违纪行为时,必须立即上报行政部,并立即勒令其停止工程施工。

4.3.3、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都要尽到责任和义务,确保所购回的原材料完全用、之于预算的工程,并保证原材料不丢失、不挪用、不替换。

4.3.4、建筑施工完成后,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都要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合格OK后,建筑主管和场长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4.3.5、如果施工工程的工期较长,则每周礼拜一承包方、承建方的负责人要按时将原材料采购单、工程施工登记单(必须都要有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的签字)交行政部审批,不得无故拖延、推迟审批时间,无故拖延、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的1%,以此类推。

4.3.6、在工程完工后1—6个月内,建筑主管和施工申请单位负责人要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的跟踪调查信息反馈,如发现有工程不合格的现象应该立即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做出评估结论,如需返工,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原工程施工人员进行返工,并按照原定合同协议条款,按照合同条文承担责任或者按后5.5的内容进行处罚。

5、公司建筑队的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利用好公司的资源,提高建筑队的管理水平,现做出如下的规定:

5.1、作息管理

每天早上8:30前,建筑主管必须到办公室行政部进行人员安排登记,主要有当天有几人工作,每一位人员安排在那里工作,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有变动需打电话通知行政部,且第二天早上必须在登记本上更改变动情况。

5.2、工程项目的计划建筑主管必须把每一项工程做好计划,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方案,计划材料明细,施工进度明细,施工总用工工时(包括大工、小工、电工等)。

5.3、作业管理

每位工人必须完成当天建筑主管安排的最低工作量,必须准时上下班,请假必须经建筑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不能随意离开施工工地。建筑主管每天不能有超时超负荷强迫员工加班,如果有加班必须上报行政部。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5.4工程质量监管验收同上4.3内容。

5.5工程中违纪处理

5.5.1出勤考勤方面:如果未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上下班,如果有提前5分下班者,一经发现记建筑主管批评一次(10元)/人*人数;5分钟至30分钟警告一次(20元)/人*人数;30分钟以上记小过一次(50元)/人*人数,且当天半天不给员工记任何工时。如果是请假,则必须要有请假条,建筑主管必须要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如果登记本上有出勤,而实际上没有出勤或未在安排的工地上上班,则按大过一次(100元)/人*人数,对建筑主管进行处罚;如果上午上班而下午请假,建筑主管必须打电话告知行政部或者到办公室的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否则按大过一次(100元)/人*人数,如果当月考勤表上记有上班,而实际该员工当天未上班,则按该员工的日薪双倍工资对建筑主管进行处罚。

5.5.2工程进度方面:建筑主管必须跟进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要合理,并且要管理好施工工时,必须同工程计划的总工时一致,如果超时太多,必须要写施工超时报告,如果未有正当理由,跟据实际超工工时结合项目总工时,适当地进行处罚。

5.5.3工程材料和质量方面:建筑主管必须管理好工程材料和质量,材料如果丢失,建筑主管必须照材料的购买价进行赔偿;一旦有“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建筑主管必须承担全面的责任;“豆腐渣工程”具体处罚以工程的总造价的80%进行处罚,“二道水工程”按返工费用的100%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工程管理制度

总则

一、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签证管理

一、管理职能

(一)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二)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

(三)经管部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四)材料设备部负责确认价差签证。

二、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

(一)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损失。

3、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二)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三)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四)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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